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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私人经营娼妓时代
民国以后之娼妓 5(图)
作者 : 王书奴


  

广州娼妓区域,民国以后仅存陈塘东堤两处,东西并峙。据《大晚报记者调查报告》上说: “广州陈塘,犹香港之石塘,高等妓女,荟萃于此,俗呼之为大寨。此间酒楼连云,火炕林立。计酒楼有六,曰群乐,曰燕春,曰京华,曰永春,曰流触,曰淫天。火炕有十九,曰天德,曰欢得,曰万和,曰得心,曰奇花,曰万花,曰凤花,曰载花,曰天花,曰天然,曰玩花,曰天一,曰逍遥,曰翠花,曰长乐,曰奇香,曰宜春,曰万鸿,曰凌花。合计十九个大火炕中,内囚以哭为笑的人类,凡三百十六名。”又说:“大寨科中亦分两目,曰,琵琶仔,曰,老举。琵琶仔只是一曲清歌,奉触上寿。老举则两情欢洽,可以留〖FJF〗NF63C〖FJJ〗。故大寨之营业,亦分两种。曰酒局,只陪酒的。曰大局,便是荐枕的了。……计酒局一台,花捐元四,附加公路教育工艺等费共八角,军费六角半,诸君勿笑他们妓女皮肉生涯,要知道交通,实业,教育,她们皮肉,也有微劳,……且说数项统计,连寨租一元,妓女一元,合共四元八角。半买笑者何吝区区,大都每局给以五元,于是一番卖笑。妓女所得仅一元一角半,为谁辛苦为惟忙,人与蜜蜂等耳。若夫人大局,则照数加倍。(下略)民国十五年(1926年)广州市社会局的调查,妓寨共有131间,内有妓艇69只,合妓女1362名计:

    上乘寨70间妓女761名

    中乘寨42间妓女486名

    下乘寨16间妓女115名

    以上是登记过的,此外尚有未登记的私娼,约2600名。

    妓女卖淫价格,因寨的等级而不同。

    1大寨,有大小局分别,大局即留〖FJF〗NF63C〖FJJ〗,小局即侑酒,小局每台二元九毛,大局倍之。

    2二四寨,有日夜局,夜局夜度资三元五毛,日局每台一元六毛。

    3炮寨,度日收六毛或八毛,夜间十一点钟后为夜局,收夜度资二元二毛。

    妓女收入以大部分供纳捐,——即花捐市政费、教育费、工艺费等,——而余则与寨主平分,故所得实数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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