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光间各烟馆以售鸦片烟为名,用女子调食。至光绪中叶则唯南市沿黄浦江之鸿升码头一带有之。福州路北海路宁波路亦不少,俗称“过夜烟间”。开一灯银币三角,钱二十文。无家流氓,辄开灯以待天明。女子不为客调烟,辄周旋其间。亦有留客者,自清末明令禁烟,大半歇业。 “花烟间”以荡沟桥为最多。同光时已甚多,至光宣间则公共租界法租界无不有之。而山东路城河浜十六浦尤为群居之地,日暮辄闻唤客之声。开灯吸烟一次,佐以茗及瓜子一小碟,银币一角钱六十文。禁烟后,仅有茗及瓜子而已,夜度资一元三角。沪之妓女最下等者,为“钉棚”。出银币三角于光天化日下,即可求欢,俗曰“打钉”。生涯之盛者,日可十余次。
广州妓女之于上海者,在光绪中叶,南京路五昌里有三四家。皆曰某楼,楼各十余人。应酬华人的曰“老举”至其家茶话,曰“打水围”,即“打茶围”,不给钱。唯生客不能往,必先招之侑酒,始能相识。如可入门,设宴于其家,曰“开厅”,夜中小〖FJF〗NB147〖FJJ〗曰“消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