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以后,我和他成了铁哥们。他叫叶风,从遥远的北方往南移,因为这个城市的阳光和蓝天,他就留下了。我对他这个果断的决定很欣赏,可他说到“流浪”这词时我就嗤之以鼻。浪子流行,就谁都可以称流浪,多么矫情啊!我可能嘲笑的样子比较招摇,他好象很生气,瞪着我看了半天,然后灿烂地笑起来:“有意思!你真是个有意思的女孩!”
他感叹着:“现在可爱有趣的人实在太少了!”我知道,这是他和我迅速熟悉的原因。可是,我不承认,把他看成哥们,实在是因为他长得帅气。我只告诉他:“嘿,要不是我是电脑盲,要不是你在信息部,我才懒得理你呢。”
同室的好友小怡很八卦地打听叶风到底有多帅,我丢下一句:“很帅,像蟋蟀一样蟀。”
小怡不死心,继续问:“他几岁?他有女朋友吗?”
我突然很烦小怡,不理她,周末的大清早一个人跑到大街上晃荡。
我一边踢着石块一边郁闷。这个叶风,为什么那么奇怪?下班的时候,我们经常聚在一起,吃饭,喝茶,或者去网吧里打反恐。从前我一直瞧不起这些游戏,觉得都是无聊和有暴力倾向的人才来浪费时间。可叶风喜欢。我跟着他,坐在那些嘈杂的电脑前,我手忙脚乱,常常才探出一个脑袋,就被枪击中身亡。一点意思都没有,回头看叶风,他正玩得专心,英俊的面孔因为激动而有点泛红。他眼皮都不抬,只是柔声说:“乖,跟在我后面,我保护你!”
我有些失神,但随即就沮丧,这不过是游戏中而已。所以,我偏偏跟他对着,他当警察,我就作歹徒。当我“死掉”二十次后终于击毙一个人,我忍不住欢呼,而叶风在另一边咬牙切齿叫:“居然中了你的枪!失败啊!”
然后我们就去吃夜宵。我们可以吃上两三个小时。两个人絮絮叨叨地聊天。夏天的晚上很凉爽,风总是舒服而轻柔地拂过。这样有情调的时候,适合两个人牵着手看星星。
可叶风为什么那么奇怪?可以用温和的眼光看我,可以放柔声音跟我说话,可以没奈何地纵容我,可以把往事一点一滴地告诉我,可以对我好得不得了的好,可是,却要严肃地对他那些开玩笑的朋友说:“别胡扯!我们是铁哥们。”还要偏过头来找我的印证:“对吧?”
我嘻嘻哈哈做出没心没肺的样子猛点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