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志玲现象”里,我们应该可清楚看到这“星光权力”的转移——林志玲超越了萧蔷,而“林志玲族”则淘汰台湾的“四十岁时代”。
在四十岁以上的台湾社会,萧蔷曾是万人迷的超级巨星,在她崛起的九○年代里,“美女”和“女强人”的两种符号首度在她身上合而为一,蔚起社会风潮。萧蔷的事业事事都经过缜密的计算,这种社会形象和那个年代台湾ODM电子业发达的管理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相互呼应,也与女性首度大规模进驻服务业高阶职位的职场趋势,有着价值和伦理上的亲近性。
但无可置疑地,萧蔷和四十岁时代的管理理性,都不再是当今新的全球化时代所向往的价值。和林志玲出身背景相仿的新时代,诞生在台湾首度富裕、解严、国际化的时代格局里,他们有较佳的学历、较好的英文技能、较多的国际化经验,也有更多的自信与自我实践的渴望,换个语言说:他们是台湾最具个人主义信仰的一个时代。
[由“族群”概念所描绘的社会风格部落认同,才真正是明星经济学里的“杀手应用”,因为经济产值的主要产出者、明星动能的维系者,并不是明星,而是风格部落里的你、我、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