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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鲜活新思维
外部董事的角色
作者 : 施振荣


  外部董事的角色

   外界有些人把外部董事当作一个很重要的指标,认为有外部董事就表示公司治理做得好,我认为这种看法太表面。一般而言,外部董事都是董事长选的,他们不太可能提出比较尖锐的意见,也不太会讲一些严重破坏董事长威信的话。除非像美商应用材料公司(Applied Materials),董事会成员当中,只有两位是内部人员,其他都是外部董事,因此董事比较能够畅所欲言,与经营者的看法不同时,也可以坦白提出来。

   但是台湾没有那样的环境,台湾比较讲究和谐,所以外部董事很难畅所欲言。除非有一些公司的领导人很重视公司治理,比较能发挥外部董事的功能。例如宏碁很早就有外部董事,1984年我们邀请大陆工程创办人殷之浩先生投资宏碁,并担任宏碁的董事。江万龄和冯经国也曾在1988年上市后担任宏碁的外部董事,江万龄曾经担任中华开发公司总经理,冯经国是香港利丰集团主席,目前亦担任香港机场管理局主席。以前公司法规定一定要具备股东身分才能担任董事,所以早期我们的外部董事都是多少拥有一些股权,直到2002年财政部证期会颁布行政命令之后,才允许非股东担任外部董事,称为独立董事。

   台积电董事长张忠谋也很重视公司治理,他聘请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经济学教授梭罗(Lester Thurow)和前英国电信公司首席执行官邦飞(Peter Bonfield)担任台积电的外部董事,我也是台积电的外部董事之一,哈佛商学院教授波特(Michael Porter)则受聘为独立监察人。当然,台积电也是因为发行美国存托凭证(ADR),因此邀请多位外国知名人士担任董监事,这么做有助于提高外国投资人对他们的信心。

   外部董事并不能保证公司治理做得好,我认为更有效的做法是让董事会的组成多元化。一直以来,我都维持董事会的组成包含三部分:大股东、经营团队、外部董事。从我创立宏碁以来,除了创业者大股东担任董事之外,我也引进小股东代表,就是公司的干部,每年董事会都邀请数字干部轮流列席董事会,虽然没有正式登记,但我称呼他们为”准董事”。我会让准董事发表意见,虽然他们不见得会提出看法,但他们的出席就表示董事会决策的透明性,不怕别人了解。

   我要特别强调,每一位董事的背景虽然不同,可是一旦进入董事会,就必须抛开自己的立场,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应该从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来作决策。有些国营事业的工会要求取得董事席次,他们是为了到董事会里争取员工的利益,这样的出发点就不正确。员工代表担任董事的确有其代表性,但是董事会成员来自不同的背景,是为了维持决策过程的公平和透明,比较不会作出重大的错误决定,而不是让不同代表性的人到董事会来争取自己的利益。董事会作决策时必须以整体公司的利益来考虑,对公司才是最有利的。

   我这样讲好象很理想化,但是我实际上真的这么做,而且做出了成效。例如,我们在考虑投资德碁的时候,经营团队都想投资,但我自己并不想勉强投资,所以一直提出负面的因素请董事会,尤其外部董事考虑。还有一个例子是,我们考虑投资台湾大哥大的时候,同样是其他董事都赞成,而我不赞同,因为这不是宏碁的核心事业。在这两个例子中,虽然我是主席,而且我都保持中立或者甚至反对投资,但是大家都赞成,我就必须服从多数,不能一意孤行。我原先也反对经营乐彩公司,因为这跟赌博形象有关,我担心多少会影响宏碁的形象,但是其他的董事都赞成,后来我提出一个条件才同意这件投资案,那就是乐彩赚的钱要拨一部分来作公益。

   上述三个计划都是台湾很重要的投资案,像这种重大决策,很少有公司的董事会是这样作决策的,但我就是完全丢开我自己的立场,尊重大多数董事的意见。如果不参考别人的看法作决策,就比较容易有盲点。

   经过一个透明而慎重的过程所作的决策,即使结果失败了,我也不会后悔,身为董事长,为失败负起该负的责任,让我觉得很舒畅,这就是公司治理的精神。

  

   

  财务规划

  迷思: 当公司面临财务危机时,负责人自然应该先保护自己的钱和利益。

  我思: 股东跟公司共存亡,采取股份有限制是为了让大家一起分摊风险,而且风险是股份亏完了责任也随之结束,所以要亏只能亏股东的钱,不能亏银行的钱或应付帐款债权人的钱。

  

   财务规划分为两种情况,正常时期和变革管理时期的财务规划。正常管理时期的财务规划比较简单,重点在于财务结构的健全,自有资金的比例要够高,多跟几家银行往来,不能只靠一家银行。为了维持财务的独立自主,筹资应该多元化,包括岛内和岛外的筹资,同时也要考虑时机和成本,然后善用现金增资、可转换公司债、全球存托凭证(GDR)等不同的工具。公司在成长的时候,财务规划的目标就是要配合公司的发展,取得所需的资金。

   虽然宏碁一直强调财务的健全性,但还是出了问题,而且我们两次财务出问题都跟德碁有关。宏碁第一次财务出问题是在1991年,也就是第一次企业再造之前。我们原先经营很顺利,之所以会出现财务问题,主要是突然发生很多变化,美国市场亏损,德棋亏损,而原本赚钱的业务开始减少获利,很不幸这些变化都是同时发生。我们从未设想到会同时发生这么多变化,因此财务就出问题了。第二次财务出问题则是德碁本身的财务出问题。

   面对公司的财务问题,我的原则是只能亏股东的钱,不能亏银行的钱。公司法规定得很清楚,股东跟公司共存亡,采取股份有限制是为了让大家一起分摊风险,而且风险是股份亏完了责任也随之结束,所以要亏只能亏股东的钱,不能亏银行的钱或应付帐款债权人的钱,银行的钱必须还。要做到这一点,在借贷之前必须维持够高的自有资金比例,才不会亏到银行的钱。这是我对于财务规划的概念,也是治理文化很重要的精神。台湾一般的文化是,当公司面临财务危机时,负责人先保护的是他们自己的钱和利益。也许有很多人的想法跟我一样,只是到了紧要关头还能坚持这项原则的人恐怕很少,但是我尽力做到了。

   为了解决财务问题,我的因应之道就是反求诸己。首先要在内部筹钱,能处理的财产尽量处理,包括不动产、股权等。第二是节流,要花钱的计划全部暂缓,例如长期投资、后续性的投资计划,全都搁置。第三,向银行争取暂缓抽银根。要银行不抽银根很不容易,因为大家都慌了,有谁会相信我先亏股东的钱,不亏银行的钱?虽然我一向都很诚信,但我知道全台湾的银行恐怕没有一个人相信我会优先还银行的钱。可是我还是坚持我的原则,尽力说服银行,银行虽然不太相信,但是抽我们的银根对他们也没有好处,所以只好暂缓抽银根。

  当时银行界大概只有梁国树(当时担任交通银行董事长)对我们有信心,倒不是他的银行金援我们,而是外商银行打电话征询他对宏碁的看法,他说他认为宏碁可以解决问题,而且交银不会抽宏碁的银根,他的说法有助于稳住其他银行对我们的信心。
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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