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外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开 学(2)
作者 : ZT


  太史慈住进了学生宿舍,发现麻烦还不止这么多。首先就是床小,不过这个没关系,把脚从床头架穿过去,放到隔壁铺位上,也能对付着,只不过隔壁睡觉就不能大头冲这边了。然后他就发现被子短,也没关系,大不了穿着袜子睡觉,除了保暖还能防蚊子,反正自己也熏不到自己。

  最后太史慈就发现了一个从来没想到的问题——蹲坑找不到地方。

  理工大的宿舍楼学生厕所,就是用水泥砌出一条8米长,30公分宽,半米深的壕沟,然后把这一段壕沟用一半高的水泥挡板一米一米的隔开。太史慈蹲在这样的坑位里面,不是前面脸贴着前挡板,就是后面屁股顶着后挡板。而去过男厕所的同胞们都知道,那挡板上全都是口水、鼻涕、大小便以及精液什么的,不管是脸还是屁股,都还是不要沾上它们的好。

  不能在厕所里大便也没多大关系,三国神州大地,还能没个拉屎的地方?何况太史慈也是一向在野地里拉惯了的主儿,理工大又到处都是没人的地儿,所以这个问题很快就不再是问题了。

  太史慈蹲在林子里拉得天昏地暗噼噼啪啪的响声贯彻云霄,真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孙权被熏得七窍生烟,再熏一会儿,估计就要七窍出血了,只好远远地躲在一边郁闷。可能是屁眼也比一般人大的关系,太史慈很快就拉完了,然后就掏出报纸来擦屁股,这一擦擦出了大麻烦。

  用报纸擦屁股不但成本低,使用前还可以娱乐,而且比较环保,可惜就是不那么舒服,容易把痔疮给擦烂了,更关键的是报纸毕竟不是专业工具,在使用中极容易发生意外。太史慈擦屁股的时候,手上就这么一用力,噗!把纸给捅破了。

  等到太史慈把手拿到前面一看,立马就给恶心坏了。

  于是他就开始狂抖那只手,想把那团东西从手指上给甩掉,但是林子里树多草杂,这么一抖,就把手给甩到了树干上。十指连心,那可是钻心的疼呀,太史慈当时就感觉几根手指不是自己的了。他是个典型的强人,强人行动从来不用经过大脑,这种结果是太史慈下意识的就把手指含到了嘴里,随同带进去的,还有他刚刚来不及甩掉的那团东西。

  这一幕全都被孙权看在眼里,他在太史慈把手指从嘴里拿出来以前,就已经开始呕吐了。吐了一会儿以后,考虑到弄不好会被眼前这个壮汉杀人灭口,孙权连忙逃离了现场,留下太史慈一个人在那里吐得上气不接下气。

  好不容易找到了宿舍区,这里又和刚才的气氛截然相反,一派人丁兴旺的景象,每个宿舍楼里都人声鼎沸,显出蓬勃的生机。

  孙权随便拉住一个男生,问他7舍怎么走。这个男生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孙权,然后随手往前一伸,指着一栋又高又大的楼对孙权说:“就那个!”

  孙权三步并作两步就来到了自己的宿舍楼前,走进大厅,身边人来人往。他从小到大都没有住过校,不是很清楚学校住宿的规矩,但是即使是农场里饲养的猪都知道自己是被公母分开圈养的,更不用说大学生了。所以当孙权发现身边经过的这些学生都是女孩时,就感觉有点不对了。等到他刚刚充满疑惑地踏上楼梯,发现后面一个五大三粗的大娘如狼似虎地冲自己扑过来,就知道事情不对了。孙权没有经验,慌张了一下,撒开两腿就跑。这一跑,更坐实了他就是个流氓,于是被大娘一直追出半里多地儿,才算是甩掉了。

  孙权好不容易逃出了那个老女人的魔掌,再也不敢大意,一连问了几个人,才确认了自己宿舍所在的位置。于是孙权小心翼翼地一路摸了过来。

  虽然报名已经结束了,但是宿舍楼里还是乱哄哄一团,学生、家长、收破烂的以及机会主义者穿行于宿舍之间,另外就是大批的各色小贩,从耳机衣架到杜蕾丝他们什么都卖,可惜没有一个是正经货。

  宿舍门是敞开的,里面已经有两个人了。其中一个正躺在上铺看小说,带着耳机,看样子没有注意到孙权进来。另外一个正趴在窗户上擦玻璃,看见孙权进来,连忙笑脸相迎,左手把孙权背的书包给接了过去,右手把凳子拉了过来招呼孙权坐下,等孙权刚刚坐稳,一杯冒着热气的开水被装在白色搪瓷缸子里端了过来,孙权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进了丽春院。

  “我叫鲁肃,前天到的,安徽人!”

  “我叫孙权,本地人!”

  “啊?原来你是本地人呀,真好。上面那个叫陆逊,是广东的。喂!陆逊!喂!”

  鲁肃拍了拍陆逊的床头,从上铺探出一个又瘦又尖的脑袋,然后又伸出了一只又黑又细犹如鸡爪的手把耳机从一个穿着银色耳环的耳朵里扯出来,骂了一句:“干咩!”

  也不等孙权回答,他又把耳机塞回耳朵里,于是那个脑袋就从床沿上消失了。

  看到陆逊如此的傲慢,孙权也懒得搭理他,就把注意力放到了鲁肃身上。鲁肃留给孙权最深刻的印象,是他两个镜片加起来一千好几百度,叠在一起可以用来观察外太空生物屁股上的虱子如何配种。后来孙权才发现面前这个人原来是一个现代版的郭靖,老实得一塌糊涂,而且特别勤快,在宿舍里每天不是帮这个打饭,就是替那个提水,像扫地擦桌子一类的就更不用说了。后来好多有空铺位的宿舍纷纷写报告要求把鲁肃调过去,所以说老实人还是最受欢迎的。

  正当鲁肃跟孙权讲到他三个姐姐在北京给人家当保姆挣钱供养他念大学的时候,宿舍门就被人一把推开了,接着进来两个人,一边走还一边大笑着。其中一个一看到孙权,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一把就抱住了孙权说:“你个家伙,总算来了。”

  这是吕蒙,孙权的同性青梅竹马,他们的友谊可以一路追溯到托儿所。吕蒙从小在内地农村长大,老娘是下乡知青,因为跟农民青年迸发激情,就放弃了回城的机会。没想到几年后男人就追随伟大领袖而去,娘儿俩只好在乡下相依为命。

  很快老娘就找了一个机会调回了古都市上班,吕蒙被送进托儿所,可惜因为不会说古都方言,加上土里土气的,性格又内向,大家都欺负他。然后孙权就来了,他也被大家排挤,两个人很快变成了患难朋友。从此以后吕蒙一直跟在孙权身边,从小到大,一起吃喝拉撒,条件允许的时候还睡在一起。甚至孙权家里都有吕蒙的牙刷。跟孙权不同的是吕蒙的学习成绩非常好,高考的时候本来他是准备考南大的,但是听说孙权要去理工大,就毅然决然的报了理工大,这让孙权非常感动。

  孙权和吕蒙在宿舍里热情拥抱了一番,才把注意力放到跟随吕蒙走进来的那个男生身上,看着有点儿眼熟,但是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吕蒙就开始介绍:“这是黄盖,湖南人,特别能吃辣,会弹吉他,而且很会捉弄人,刚刚就把一个新生骗到女生楼去了,真够损的……”

  吕蒙话音刚落,孙权就朝着黄盖扑了过去,而对方显然早有准备,扭头就跑,没想到刚迈出一步,就撞在一个刚刚走进门的人身上。这个人的身躯过于庞大,黄盖和他根本不成比例,那感觉就像是一头扎进了肉堆里。黄盖在那个大汉的身上镶嵌了0.3秒钟以后,被硬生生地弹了回来,和冲过来的孙权撞了个结结实实,摔在了一起。

  孙权被黄盖撞得七荤八素,正准备骂娘,抬头一看,顿时愣住了,因为眼前这个人就是刚刚在小树林里面的那个大汉,孙权立刻感觉后脊梁骨冷风嗖嗖的,莫非他一路追踪而来,定要杀人灭口?

  门口的这个大汉不是别人,正是山东猛男太史慈,他刚刚在树林里呕吐了足足半个小时,又坐在那里花了半个小时做自我反省,才返回。在回来的路上还在庆幸看到自己吃大便的那个家伙不认识自己呢,现在却发现他偏偏跟自己分在一个宿舍,别提多郁闷了。

  那天晚上宿舍里的气氛异常紧张,几个人都是一肚子心事,但是毕竟今后是同一屋檐下了,所以大家仍然坐在一起勉强聊着天,陆逊躺在床上只顾听音乐,谁都不理。鲁肃想尽了办法想把气氛提起来,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样的局面一直延续到黄盖开始讲黄色笑话为止,这可是黄盖的绝活,连陆逊都受不了引诱摘了耳机从上铺把脑袋探了出来,听了一会儿就撅着两个骨瘦如柴的黑屁股从上铺爬了下来,所有人都很兴奋,于是白天所有的过节都烟消云散。事后太史慈偷偷把孙权拉到外面,两个人约定再也不提树林里的事情。
北方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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