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最终在一个女人身边留下来,不会是因为她的美貌和年轻,也不会是因为她会说甜言蜜语,而是因为真实的爱。爱不是一场激情约会,也不是物质的堆砌,而是风雨中我们曾一起走过。
妇言
我和丈夫都是1963年出生的。我们年轻那会儿如果有“小资”这个词儿,那丈夫就是一个“准小资”。他身材挺拔,面貌俊美,性情温和,不酗酒,不嗜烟,喜欢穿白衬衫,爱读小说,喜欢古典音乐。他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很清新,没有一丝污浊感。他的思想浪漫、多情、富有幻想。××爬过墙头——别人想到的是“虫子”,而他想到的却是“情人”。
我那时是个记者,他在一家国企搞宣传工作。我是到他的单位采访时认识他的。当时我只知道他很有文采,写了不少有影响的报告文学。对于这一点,我是丝毫不感兴趣的,因为我身边都是写文章的人,他们或相轻相诋,或恃才傲物,啥德性的都有,我挺烦的。后来我对他产生好感就是因为他的那种“小资”风格。在那个不懂得浪漫的年代,他给了我梦想和激情。
我工作优越,相貌不俗,家人总觉得我嫁给他有点亏,他们希望我能嫁个机关公务员什么的。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不顾家人的反对,与他如火如荼地爱着。
他虽然不在文化单位工作,但他的气质和风格是个准文人。他那么富有生活情趣,跟他在一起,我觉得生活很轻松,很纯净,没有世俗的纷争和压力。
当然我除了欣赏他的风度,更看重他的才华、品质以及有待挖掘的诸多潜质。我觉得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纪实作家,而丝毫没有想到多年以后他会成为红男绿女所追逐的款爷。
那时他最大的理想就是能和我一样在报社工作。我借助多年在新闻单位经营的人际关系使他梦想成真——他被调进一家杂志社做编辑。从此,我们夫唱妇随,琴瑟和鸣。
进入商品经济时代,文学青年越来越少,老板越来越多。他不再钟情书斋,对舞文弄墨失去了兴趣,整天与一些做生意的人混在一起,千方百计寻找发达的机会。我劝他要耐得住寂寞,坚守文学阵地。后来那家杂志社经营极其惨淡,竟到了无法开资的地步,我便没有阻止他弃文经商。毕竟,生存是第一位的。
由于他有头脑,朋友多,生意做得很顺。他成了家的过客,每天应酬不断,几乎每晚都在酒店吃饭、唱卡拉OK。那时最火爆的曲目是《新鸳鸯蝴蝶梦》,里面有一句歌词说:“由来只闻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男人女人每唱到这一句都声情并茂。我不曾怀疑丈夫,我觉得我们的感情经得起考验,而且丈夫是有钱男人当中的“真品”。他欣赏智慧女性,鄙视“绣花枕头”或“花瓶”式的女人。
作为知识女性,我不会像有些女人那样把自己放在贤良之列,然后将丈夫身边的所有女人都视为“狐狸精”。那是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女孩子,丈夫是在生意场上认识她的。他们一见钟情,爱得忘乎所以。爱到深处不能离,丈夫就向我提出离婚。他这样对我说:“你知道,我是一个沉稳的男人,绝非轻浮之徒。我绝不是单纯追求肉体的快乐,我很清楚我和她的交往是不正常的,是很危险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感到自己从肉体到灵魂都和她结合在一起……”安安静静地听着丈夫对一个女孩的深情剖白,我的心早已碎成万片。作为一个有身份、有孩子的中年女性,我已经失去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烈,并有了诸多如“聪明的人是不追求完美”的灰色人生哲学。面对丈夫递上来的《离婚协议书》,我说:“在离与不离之间,我希望你能和我一样选择第三条路,那就是暂时分居,你可以像夫妻一样与她生活在一起。
经过实际生活,你才能知道她究竟适不适合你。我们毕竟是十几年的夫妻了,即便离了,我也希望你有一个好的归宿。如果她不适合你,你还可以回来,我很珍惜我们的家。”对于我这个建议,他很感激。然后他问我怎么跟孩子说,我说,你放心吧,这些事我会处理好的。他迟疑地走近我,拍拍我的肩,这一拍,我的心翻江倒海似的难受。当他收拾好衣物离开家时,我的泪如决堤的江水涌出。
也许有人说我傻,将丈夫拱手相让。其实我明白,女人在丈夫外遇这件事上一哭二闹三上吊,只会招来男人更大的厌恶和更快的遗弃。婚外恋就像弹簧,外力压得越紧,它的反弹就越强。对于一些男女来说,如果没有了偷偷摸摸,就少了乐趣。
总有一种感觉,我不会输给那个女孩子,虽然她比我年轻、漂亮。
我告诉14岁的女儿,爸爸到外地工作了,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我没有向任何人说我和丈夫的事,这使丈夫没有一点压力,全心投入新生活。我努力将日子过得心平气和。我明白,女人的救世主不是男人,而是自己。女人一定要自立,在经济上自立,在精神上自立。这几年,我在经济上做到了自立,却在精神上一直依赖着他,把他当成自己的一片天。如今,天塌了,我要自己撑着。
从前,婚姻生活带给我的满足和安逸使我丧失了创作的激情。如今,孤独使我思想丰满,精神上的痛苦擦亮了我的笔,我开始了创作。
也许每一个有创作力的人,都经过某种程度的禁欲,玩乐风流的人必然会感受到创作力的衰退。我用了一个月时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并很快得以出版。女人只有不断地创造,才能达到宠辱不惊的境界,才不再为男人“移动”的心而自我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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