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之铁证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第三部分
抢劫与强占(1)
作者 : 林长生


  据受害者和在南京的外籍人士提供的材料,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1947年调查认定,日本军在南京举凡粮食、牲畜、器皿、古玩等莫不劫取。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日本兵向老百姓抢劫他们所需的任何东西。

    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目的,说穿了就是通过军事侵略,迫使蒋介石签订不平等条约,将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置于日本控制之下,所有资源任其宰割。因此占领南京的日本兵抢劫和强占是常见的事。这个结论已被中、外目睹者所证实。

    前面曾由陈德贵证实:12月14日早晨,2000多名日军闯进下关英商和记洋行,从几千名难民中抓起2800多名青年,令他们排成4路纵队,要大家交出手表、银元和值钱的财物,并进行搜身,然后才押去屠杀。

    12月17日下午8时许,3名日军从后门闯入鼓楼医院,任意践踏该院走廊。美籍63岁的护士波恩兹小姐接待了他们。但日本兵不顾波恩兹小姐一再声明,抢走私人财产手表7块和3支自来水笔而去。

    陶锡三家住市府路27号,日军入城后便被日军强占。1月29日,日军搬出,入室一看,所有全部红木家具及衣箱、磁铜器一切用品,约值四、五千元,被劫一空,尚不足惜。惟内有佛堂一间,供奉老祖宗乩笔画像及神圣佛像与历代祖宗神位、父母遗像,并道院传授《太乙北极真经》及《午集正经》、《末集经髓》与各种经典,为修道以来16年身心性命所寄托。日日馨香奉祀者也,今竟全行被劫。读者不会忘记:大石坝街50号国医石筱轩被日本兵劫走名贵书籍4大箱,字画古董2000余件、木器400余件的事。那么对日本兵的抢劫与强占,外籍人士有何看法呢?

    “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是德国人。当时德国、日本、意大利组成法西斯轴心国,妄图称霸全世界。就拉贝本人而言当时是持中立立场。设置“安全区”的目的在于收容中国难民,出面维护难民们的安全,帮助解决困难,以使难民们度过难关。他记下的《一个德国人的所见所闻》在后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战犯时被作为检察方面的证据提了出来。该书关于日军抢劫方面记载说:12月14日,日军由于紧急进入南京城,在物资上未得到充分供应。他们在市内解散,采取了对正规军完全是无法形容的行为。

    日本军从难民那里夺去了所有可以夺取的东西,诸如储备的粮食、毛巾、衣服、钟表等所有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反抗自不消说了,如果在交出物品时磨磨蹭蹭,那就会立即挨刺刀。许多人只因为语言不懂,就成了这样的牺牲品……一个日本兵要4个小工为他搬运抢来的东西,这种情况不是绝无仅有的。(引自《大屠杀》第88页至90页)

    在“安全区”内日军的抢劫尚且如此,肆无忌惮,在“安全区”之外的抢劫便更加无拘无束了。贝茨博士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时出庭作证说:

    开始占领南京时,约有5万日本兵从难民那里拿走了许多被褥,厨房用具和副食品。在占领后6个星期内,他们几乎入侵了市内的所有建筑物。有时,他们动用了许多军用“卡车”,在军官的指挥下进行。银行的保险箱,特别是“德国人”保管的私人保险箱等也被他们用“乙炔”割开了。有时我看到,长达三分之二英里的辎重队拿走了老百姓的红木家具……从12月19日或20日左右开始,在6个星期内,建筑物经常被烧掉。日本兵有时也在掠夺一批商店的东西即付之炬……另一个大问题是,据说日本兵为来到南京的日侨而去拿个人私有财产的。除有些建筑物因军队使用而被强占外,从1938年到1939年的某些时候,来到南京的日本商人都通过日本宪兵队和特务机关,分别从中国老百姓手里得了一片商店和一幢私人住宅。我曾多次看到,仅限12小时的预先通知,许多中国人即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坐在路旁。其中有几十个朋友,是我几年前认识的。(《记录》36号,载前引书Ⅰ,第51至52页)

    日军在南京的抢劫是打着“皇军”旗号明火执杖,在他人或被抢对象面前毫无羞耻地公开进行,而且是在长官指挥下有组织的抢劫行为,是被军事当局认为合法的,不受到军纪惩罚。日军在南京抢劫的特点与当年日本倭寇在沿海的抢劫有所不同。当时被抢劫的对象——沿海的商人和农民在当地官府保护下有可能举行自卫、反抗。而现在南京市民失去了国家保护,日本兵则任意抢劫,稍有不满便遭屠杀。所以这种抢劫便越演越烈。
中央编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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