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前我还从来没有起过“要拍武侠片”的念头。是不敢想:那可不是一个摄像机架着,几个演员站在面前中景、近景地说话。一个侠字,势大无边,香港人已经做的似乎顶峰了,《新龙门客栈》、《青蛇,白蛇》,我只想着拍与社会大主题相关的电视,贫困山区儿童啊,天天站马路的民警啊,等等。“侠”只是我自己的一件事情很多人都摆脱不了的“私事。”
像所有的“侠迷”,我很小就爱看武侠小说。我小时候还看不到“金庸”,那时“金庸小说”的大部分故事,都还在老先生的肚子里。我看《儿女英雄传》,看《七侠五义》、《三侠五义》,还有《小八义》,都是小人书,连环画,一分钱一本、两本,看小人书的厚薄。那时我好像还是小学二三年级,每天放学以后,找一个小人书摊,坐在那儿埋头一直看到天黑。《三国演义》、《水浒传》的小人书也是在那时看的。那是我最初的武侠入门。
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连环画已经不够过瘾,太简单,太省略,那时开始看武侠的文字小说,同样还是《七侠五义》、《三侠五义》、《儿女英雄传》这些。
全是旧武侠小说。也看像邱少云、黄继光这样的当代英雄故事,也好看,但是还是觉得武侠故事吸引人。可能是因为那些“大侠”距离我们生活的遥远,他(她)们在我们的现实中越是不可能,越是使我们产生无边无际的遐想,越是迷恋。
旧武侠小说的特点就是行侠仗义的大侠们来无踪去无影,蹿房越脊,“高来高去”,他们“仗义行侠”的事情主要都是保护皇上,与宫廷相关,与我们的现实大多无关的事情。但是无论他们为了谁,都是修理坏人,手法过瘾,出其不意。
“新武侠”小说看得比较晚,都已经是一九九几年了,先看的古龙,只看过一部,《多情剑客无情剑》;梁羽声的只是翻看过,但是我都不是很喜欢,不是那么的吸引我。《笑傲江湖》是我看的第一部金庸先生的小说,书一旦打开,就合不上了,我想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相同的体验。由此金庸先生的十四部小说我全部看了,打小埋在心里的那根“侠”筋又被拨动,加上那时已经有《三国演义》、《水浒传》的电视经验,胆子也大点了,就动了“拍金庸武侠”的念头。
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包含了浓郁的中国特色,那些代表了中国文化的民俗,中国传统的儒、释、道哲学,酒文化,食文化,市井文化,等等都韵味隽久地融合在小说的细节中,与人物的情感与情节的进展互为关照,延绵向前。然而真正被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打动的,还是弥布在一部、又一部小说中的“侠情”。他的“英雄情长”。那一个带侠的“情”字,不仅仅是人对人的情,还有更深更厚“大义”的情。“深明大义”在金庸先生的小说里面溶解成为常人不及、又是毫不做作的英雄壮举,舒畅了多少捧读“侠作”的读者情怀!
这在旧武侠小说中是几乎不会有的。过去的旧武侠小说,它塑造的英雄人物大多是给皇上当侍卫的人,像我看过的《七侠五义》,他们虽然武艺高强,蹿房越脊,但是他们穿行其中的故事,却不是结集着民族和国家的情绪,不是历史之中的大问题。金庸先生的小说往往选择在非常真实的历史背景之下,展开人物的命运,每一个故事都有着丰厚的历史背景为铺垫。小说中的人物,无论是令狐冲,还是郭靖、杨过、张无忌、乔峰,他们都是来自民间的布衣,身为一介平民,却是忧国忧民,在大是大非上毫不含糊,从一个平常百姓,成就为一个大英雄。而在性格上,他们都是充满着人性,从不回避儿女情长,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般的“样板英雄”。在看金庸先生小说之前,任何一种文字体裁描述的“英雄”,都让我有着“相隔遥远”的感觉,他们的言行、处世,都是“豪言壮举”,是与我们不一样的“两套人生”。金庸小说中的武侠英雄,虽然是杜撰的人物,在时间上又与我们有着几百年的间距,但是,他们撩拨了我们的心弦,他们引发我们相信,英雄不是非得在特定的场合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才能‘涌现’的人物,英雄也不是杀戮,不是占领,不是征服,英雄是我们一样的平民百姓,“英雄是一种情怀”。
金庸先生的小说贯穿隐藏了对于‘英雄’的讨论。它应和了我们内心对于英雄的向往,在电视屏幕上对于心中英雄塑造的渴望。
可能是因为先看的小说《笑傲江湖》,在感情的接受上先入为主,记得在一九九九年的四月,我们在《北京青年报》上面看见了一则有关于大侠金庸的新闻,说“如果中央电视台愿意拍摄金庸所著的任何一部武侠小说,金庸先生愿意以一元钱的代价转让改编权”这则消息,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拍《笑傲江湖》。之后的种种机遇造就了我的愿望,其过程,值得回述。
一九九九年四月底,在我们看到金庸先生表示愿意以“一元钱的代价转让改编权”的消息几天之后,我们以中国电视剧制作的名义和金庸先生取得了第一次的联系。五月五日,金庸先生回了信,他证实了的确有这样的意愿想和中央电视台合作。几乎在与此同时,金庸先生在接受央视的一个采访时说,如果能够将他的武侠小说拍得和《三国演义》、《水浒传》一样好,他愿意“一元钱转让”。这个“言论”增添了我的信心,我恰巧与这两部片子《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有着最为密切的关系。五月八日,我们再次与金庸先生联络,我写了给金庸先生的第一封信——
查良镛先生大鉴:
您五月五日发来的传真已收到。……
您的第一部小说的电视剧专有改编权,仅以象征性的费用(人民币一元)转授给我们,您对我们的信任使我们感到十分荣幸。同时,我们也感到改编您的作品的责任之重大。我们相信,不久的将来,一部让您及广大观众满意的“金庸作品”会隆重面世,并将为我们的长期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经过我们慎重研究,我们将您的杰作之一《笑傲江湖》列为第一部改变剧目。如果您同意,我们将通过有关新闻媒介,向广大的“金迷”朋友进行报道。
另外,如何履行有关您的版权的法律手续,请您知会我们,以便我们尽快投入剧本的创作。为此,我们希望:近期能否在香港或深圳与您见面,请您当面赐教或与您的委托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书。盼尽快得到您的回音。
……
相隔不到两天,金庸先生就把有关的法律文书从香港传真了过来,利用传真,我们完成了第一步——全部文书的签署工作。
经过将近半年的文字沟通、接洽,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电视剧制作中心的主任率领了中心的各路主创人员,前往杭州,依照文字的约定,预备与金庸先生进行第一次预约的会晤。
为了这值得纪念的第一次见面,为了难得、可贵的“一元钱出让了改编权”的友情,我们制作了一件有意思的纪念品。用了一块大小如同A4纸面的有机玻璃,制作成一块小匾,匾右侧刻“金庸先生《笑傲江湖》电视剧版权转让纪念”,左侧落款“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中间部分镶嵌上象征性的一元钱纸币,纸币上部写上了CCTV字样,下部刻写着年、月、日。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我们第一次与金庸先生在杭州的见面。见面签署合作合约的地点是杭州的东方龙。从始至终,双方的兴致都很好,一切都似料想中的顺利。
事后金庸先生和我聊到,那一天是他近年来最高兴的一天,最有效率的一天。事实也是这样,我们放弃了一般喝酒吃饭的礼节,仅用了一个小时,商讨、决定了这一切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