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些供奉的“烟火盒子”,可略见皇家燃放“烟火”靡费之一斑。皇家对“烟火”的热衷,使“烟火业”分外发达起来。明代王恭厂火药局一次爆炸,击坏西城三条街,伤百余人,从西直门楼上望去,周围三四里一带不剩一片瓦。这反映了明代“烟火”制造规模是很大的。
清代佛山一地烟花爆竹的作坊竟达二十余家,赫然与其他日常消费作业并列。甚至小县城的“烟火”也能放出北京等大都市所没有的品种来,“如缸花、盒子灯、起花牌、文武鞭、三耀明、二起焦灯、花炮、飞鼠、烟龙,不下十余种”,足见“烟火”制造普及之广。
“烟火”本来可以与军事火器的研制紧紧相连的。戚继光所统率的部队中,每一营都要部署一名“火药线匠”,这已经是将“烟火”运用于作战。可是“烟火”发展的路子却在很大程度上向娱乐方面倾斜。南明弘光年间,马士英曾向福王进贡了一架价值500金的“烟火”,点放之际,“烟药中机造飞龙”,围绕殿柱腾跃,福王见状大加褒奖,于是,诸阁臣又共进了一架。这“飞龙烟火”,已属“火箭起火之制”。然而,“烟火”并没有被深入开掘研制,致使中国的军事火器远远落后于西方。在这方面,是有很沉痛教训的。比如明万历时浙江的戴某,好与西洋人争胜,曾造一鸟铳,形若琵琶,凡火药铅丸,皆贮于铳脊,以机轮开闭。其机有二,相衔如牝牡。扳一机,则火药铅丸自落铳中,第二机随之并动,不激火出而铳发,可射28弹。戴某本拟献于军营,可是他却夜梦神的呵斥:上帝好生,如使此器流布人间,子孙要遭报应!戴某因害怕而中止了这一念头。这一史料相当逼真地勾勒出了当时社会所笼罩的,宁可因循守旧于娱乐,也不愿意冒风险将“烟火”原理发挥、运用于新的发明创造上的文化氛围。
清代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不断提出用“烟火”制作技术造攻战武器的建议,并付诸于实践。光绪年间九江就有一“烟火”匠向省官献上一种能施放五里之遥的火箭,可是仅因为试验时达不到预定的标准,就使这位官员得出了“其言失实”的印象。这说明积极进步的创意是很难冲破由长期稳定的以皇权为中心所形成的固定的意识的。官宦想的是如何在“烟火”的娱乐性上下功夫,以媚上而“进身博官”;而皇帝只会对向他们频频燃放的“烟火”所表示出来的殷厚敬意大喜不止,很少念及如何将“烟火”向军事火器转化。
民间放“烟火”较为普遍的作用是祭神。清代《点石斋画报》对此有着传神的描绘。由于放“烟火”祭神造成祸害也是屡见不鲜的。光绪二十一年(1895)春,天津草厂庵举办“烟火”祭神,“烟火”悬南马道,其药线蜿蜒数十丈。“大士像”的泥手插有香枝,枝端燃着,会头以药线一端,恭献“大士像”前,就火点燃,就好像是神仙点燃“烟火”似的,瞬息之间出庵,急行锐进,既达南马道。观者争睹,可忘了立足之地也是“烟火架子”陈列之处,正好在水中央,道的左右,均为秋潦,道宽仅可行一人,像独木桥。因“大士像”亲放“烟火”,为空前举动,小家碧玉,贫户妇女,纷纷赴水滨瞻仰,结果人一挤,纤足女流自然要遭到践踏的厄运,死状惨不忍睹。
与此同时,在西方,拉瓦锡使化学系统化了;用于气体的收集和爆炸、燃烧和煅烧的实验、水的合成等各种用途的重要装置先后发明出来了;确证了质量在化学变化中守恒;化学的命名法作了改进,并逐步标准化。这个时期的一些第一流化学家,还引入了新的织物漂染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