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农耕栽培往往发生在一些有着丰富野生食物的地区,这里的人们能很轻易的获取到食物,因而从表面上看他们没有理由需要进行农耕栽培活动。东南亚的河流三角洲地区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个农耕地区,这里在史前曾长满了野生的水稻。在一些公认的独立农业发源地-近东,中国,东南亚,新几内亚,中美洲,秘鲁中部地区及埃塞俄比亚-的环境在相应的时期都是多种多样的,有着各种各样的微观气候及生态小环境。在这些地区似乎并不存在食物短缺的问题。巴勒斯坦的中石器时代文化是我们所知道的最早的农耕文化之一,这个地区的人民于公元前9千年就开始在大量地收割野生谷物。现在这一地区的基岩里满是碎石,还发现了镰刀及泥灰。该地区天然生长着野生大麦及两种可食用小麦-一粒小麦和二粒小麦,它们的麦粒都很易于人体消化。在杰里科(古时,巴勒斯坦都市,参见以下第109页),穆里比特及阿里·科西地区已经发现了这些小麦研磨后剩下来的残渣。在土耳其的特皮西地区,居民的主食就是二粒小麦、一粒小麦、小扁豆、豌豆及野豌豆。
在许多早期农耕社会遗址发现的一粒小麦及二粒小麦,或许可以提供一点线索。这两种小麦的麦粒是包裹在坚硬的不能食用的麦壳里面的,这样,麦粒就很难从中取出。对于以此为主食的人来说,他们就需要培植出这类小麦的变种,令其比较容易加工。如果人们打算省力,采取家养栽培的方式显然是不行的。实际上,那些早期对野生小麦进行栽培的农夫,付出了更多的辛劳。虽然栽培的粮食,在单位产量上比野生的要高,在加工方面也比较节省劳力,但每种栽培的粮食都不如野生的有营养。这项栽培工作非常的艰辛,相对于采集野生粮食而言,这一过程更加费时费力。
而且,农业活动的引入常常会带来负面的影响。一般的文明社会中,人们都只有单一的主食,比如大米、小麦、大麦或者玉米,但随着饮食范围的缩小,人们却必须忍受更多的饥饿与疾病的折磨。同时,狩猎不再是一种大众化的消遣方式,成为了少数精英的特权,而多样化的饮食同样也成为了权力阶层的专享。随着文明的发展,社会出现金字塔式的层级结构,使得大多数人的劳作只是为了满足权力阶层的享受,这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只意味着付出更多的辛劳,接受更深重的专制统治。妇女被束缚在了食物链之中。土地的耕作者分化成了社会的各个等级阶层,除非通过战争,否则那些拥有高超技艺的人再不能触动这种等级制度。
我提及以上问题的目的并不是想说明那些仍使用着长矛石块的社会的道德优越性,在这些社会中,狩猎活动及采集食物仍占有主导的地位。这样的社会里面曾经而且现在也是充满了血腥,而且也出现了不平等的社会阶层,这些就跟农耕社会的一样,只是方式不太相同。那些农夫们摈弃的不是黄金时代里生活于丛林中人类所拥有的纯洁与无辜,而是抛弃了一些现实固执的长处。在20世纪60年代的晚期,考古学家路易斯?宾福德提出了这样的说法,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最初比较富足的社会中,农业对于平民阶层的人来说是没有好处的。不久以后,极富创造性并有着巨大影响力的人类学家马歇尔?沙赫林斯出版了《石器时代的经济学》一书,他在书中令人信服的提出了这样的观点:狩猎时代的社会是历史上最悠闲的社会,而且相对于所付出的劳动而言,人们所吃的食物也是非常富有营养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非农业生产者并不是因为缺乏知识或者工具,才没有从事农业生产——通常而言,那些食物采集者也和园艺家一样的了解植物,懂得植物的繁殖规则——这些人是在经过理性的比较后,才选择了这种比较轻松的生活方式。杰克?哈兰对此有过再精妙不过的评述:“人种学证据显示,那些不从事农业劳动的人,也可以做到农夫所能做的一切事情,但他们不会像农夫一样的辛苦”。
食物采集者通过会用火来烧出一块空地,重新施肥,选择优先种植的植物,并铲除一些特别的特种。他们在田地里播种种植块茎类食用作物,并使用篱笆或者稻草人来对其进行保护。有时他们还会将田地分成小块,各人对一小块土地拥有所有权。他们会举行初次收获的庆典,也会举行祈雨仪式,或者祈祷土地肥沃的仪式。在收获后,他们会对谷物进行脱粒、扬谷、磨细。这些人也非常熟悉种植物的毒性,及它们的自我保护特性,也善于去除食物中的毒素,他们还能将这些毒素提取出来用于捕鱼或者捕杀野兽。事实上,世界上一些非常原始的人类在掌握深奥的科学知识方面是专家能手。在新几内亚的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岛上,湿地上的居民知道,如何在鱼类资源丰富的海域投毒,而他们在食用这些被毒死的鱼后,自身却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伯克及维尔斯于1861年死在了横跨澳洲大陆的探险活动中。在携带的粮食吃完后,他们采摘了大柄苹的种子,在事先没有进行适当加工的条件下食用,最终,他们死于这种植物种子的剧毒之下。而当地的土著人却可以用大柄苹的种子,做出极富营养的糕点,也只有他们才知道,怎样进行适当的加工,可以去除种子的毒性。
哈兰在他的书中继续称,“食物采集者了解植物的生长周期,通晓一年四季的季节,明白在一年中的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可以最少的劳力,采集到最多的自然生长食物”。通过尸骸对比研究发现,在采集食物时代人们的饮食,要优于早期农作物栽培者的饮食。那时,很少有人会因为饥馑而亡。人们的健康状况普遍较好,没有后来这么多的慢性疾病,“在牙齿上也没有那么多的空洞”。这样我们就不得不问,为什么人们要选择农业耕作?人们放弃以狩猎为乐,每周仅仅工作20小时的生活方式,难道是为了选择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终日辛苦劳作?为什么人们愿意花费更多的力气,去获得营养更少的食物,而且这种获取的方式还非常不稳定?为什么人们为选择这种方式,宁愿招来饥饿、瘟疫,宁愿挤在狭小的空间内生活呢?
这都是一些尖锐的问题。重要的是,我们不要夸大问题,而使其看上去似乎无法解决。我们非常容易地走向极端,而夸大了农业的负面影响,就好像过去的学者过分夸张其有利因素一样。可以肯定的,是农业为开始进行耕作的人带来了重大的收获:庄稼能够在易于耕作地方的环境中存活,产量也得到了提高。农耕也加强了人们的肌肉力量,能够喂养更多劳动力,这样也就有了足够多的人口,来推行专制的统治。农耕也为人们提供了剩余粮食来饲养大型的家畜,使其能够帮助人类完成一些人力不能完成的工作。牛可以犁耕更大面积的土地,马匹及骆驼可以帮助人们,完成食物的储藏及运输等一系列耗费大量劳力的工作。对于必须劳动才能获得食物生存下去的人们而言,不论农耕有什么样的负面作用,但它的确极大地增加了社会的能量储备。就好像狩猎一样,它能以一种游戏的方式来进行。一天清晨,杰克?哈兰在阿富汗碰到了一群男子,他们上穿五彩刺绣茄克衫,下穿灯笼短袜,脚蹬鞋尖微翘的靴子,打着鼓,又唱又跳,手拿着镰刀在空中挥舞。走在他们身后的妇女头裹着方巾,也参加到了这种欢乐的气氛中,并没有保持不合时宜的沉默。我停下来询问,“这是婚礼的庆祝活动吗”?他们非常惊讶地回答,“不,我们只是外出收割小麦”。
我们必须承认,农业给人们带来的结果是喜忧掺半的。过去,我们过于强调其有利因素,而忽视了不利的影响。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我们认为农耕方式在历史上出现得相对较晚,那么,它一定就是进步的,又或者是我们自身在从事这项活动,那么,它就一定优于前辈人或者其它人所倡导的生活方式。正是因为这种自以为是的优越性,我们蒙蔽了自己的眼睛,看不到对其进一步研究的需要。我们想当然地以为,在新石器时代,农耕活动的大量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历史过程,也是历史的进步,所以就没有对其进行深入的探究。但在通常的情况下,历史并没有其特定的进程,没有什么是不可避免的,历史的进步仍然在前方等待着人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