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盈死了,干净了,别人还要跟着他受罪。那些跟老栾家沾亲带故的人,都被一片一片一片一片,从人堆里蒸发出去了,连他的同性恋朋友也不放过。帅哥叔鱼是栾盈的“同志”,被绑在朝外候审,一同陪绑的还有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长舌男叔向——捆在那儿顾盼神飞,谈笑自若,还摇头晃脑背诵书本上“优哉游哉”的成语,好像在等待记者拍照。
鸭哥叔鱼说:“哥哥啊,咱就别这样了,您看咱俩都快死了,就别乐了。快看,那边有人过来了,赶紧求求他,让他找主公说两句好话,没准儿能放了咱。这人可是主公面前的红人儿呐。”
叔向说:“啊呸,什么叫红人儿——主公说是,他就说是,主公说不是,他就说不是,这样才能当红人儿。这种人能帮助我们吗?你说!”鸭哥叔鱼不信,向那人哀求了半天。那人进去,果然一会儿出来宣判:“主公说不审了。”
鸭哥大放异彩:“谢谢谢谢!”
“不用谢不用谢,那谁,直接把他们下狱吧!”
啊!是这样啊?鸭哥差点儿哭了,你没救我啊!鸭哥使劲挣扎,大骂黑暗势力腐朽。
“不要急,我们先去监狱住吧。祁奚大爹自然会救咱们的。”叔向讲。
“没有道理呀,祁奚跟咱没交情啊。”
“看看就知道喽。”
祁奚就是那个“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的老家伙,这时候退休赋闲在家抱孙子,听说叔向因为栾盈的事陪了绑,觉得叔向多少还算有点儿小聪明,似乎不应该现在就死,于是连夜出发,咯咯吱吱坐了公共汽车,一早跑进都城,来见范宣子。当时的公共汽车有两种,一种叫“传车”,是慢车,一种叫“”(读“日”),是快车,停站少,速度快。祁奚就是乘而来,救人事急啊。
他对范宣子说:“古代的鲧,治水失败,脑袋被割了。他的儿子大禹却得到继续任用。管叔、蔡叔和周公,都是周文王的孩子,管叔、蔡叔谋反,周公前去平定。这些例子都说明,骨肉亲戚之间,都有好有坏,不能一概株连。栾盈犯罪,但叔向好谋能断,是社稷的根本,怎么可以随便株连呢?”
精辟!
范宣子鼓掌,马上放了叔向和老鸭哥叔鱼。祁奚的话高明,就在于暗把范宣子比为大舜。大舜杀鲧用禹,如果范宣子也灭栾氏但是放叔向等人,岂不是大舜一样的功德。范宣子能不爱听吗?为了免于祁奚他老人家再坐公共汽车颠簸,范宣子赠他一辆私家马车,让他高高兴兴返回老家。祁奚临走,别人问他:“祁大爹,要不要去瞧一眼叔向,既然您专为他而来?”“不要,没有必要,我跟他也不熟。”
叔向和鸭哥出狱以后,听说果然是祁大爹搭救了他们,鸭哥喜不自胜,要去登门道谢,叔向却说没这个必要。鸭哥硬去登门道谢,结果吃了祁大爹的闭门羹。祁大爹说:“我救你俩,不是为了你俩,而是为了公家,我无恩于你们,你们也无谢于我。”古怪的祁大爹真是有个性啊。君子之交淡如水,叔向跟祁奚自始至终,不交一面,也不交一语,但是生死之际,却能够倾力相助。春秋时代的古人性情,真是格调优美啊。如果你哪天去山西祁县古城玩,还可以想起祁奚,那里是他的家族封地。
但是,鸭哥叔鱼还是没有得到好死,他后来当了代理法官,给巫臣的两个儿子裁定土地纠纷案。其中一个儿子有点儿理亏,就以“礼”换“理”,送叔鱼以贿赂(贿赂品是一个大闺女。鸭哥叔鱼还男女通吃)。叔鱼于是袒护贿赂的一方,另一方就急了,在朝廷上当着晋平公的面动武,杀了叔鱼。叔鱼死后被判为“贪墨”罪,这是有史记载的第一例贪污受贿案,也是“贪墨”一词的出处。
潇水曰:
这些栾盈、范宣子你打我杀的故事,头绪纷乱,要想理清它,我们必须分析一下当时的社会性质。这段分析粗读起来吃力,其实却也有趣得紧。
我们说,大周朝有六类人。站在金字塔尖上的周天子是第一类人,周天子分封诸侯,形成第二类人——封建诸侯国君。这两类人之间的权力冲突导致周天子日益肾虚。周天子管不了他们了,他们之间就互相掐架,就是我们的列国兼并争霸战。
诸侯国君再往下分封,形成第三类人——卿大夫家族,这帮人经常上侵诸侯国君的权力,就像诸侯国君经常上侵周天子的权力一样——这是封建制的特色,西方中世纪的封建时代也是如此,比如法国内部就是几大公国割据。但我们从秦朝以后就不存在这种现象了,所以秦以后是皇权社会,不宜叫做封建社会,而商周适合叫封建社会。
当然,这第三类人——各卿大夫家族之间也常爆发内讧,比如这次“栾盈之乱”,就是“范氏”与“栾氏”间的争斗,并且掀起了六卿内讧的序幕,六卿斗得不可开交,君权更被打得七零八落,晋国国力衰退,直到最后“赵、魏、韩”三卿通吃其他三卿而胜出,三分晋国。上面说的这三类人——周天子、诸侯国君、卿大夫家族,全算是贵族,白吃饭的家伙,即孔子所说的“君子”。这三类君子之间,都是分封的关系,即周天子分封土地给诸侯,诸侯颁赐采邑给卿大夫。这是典型的封建制度(Feudalism),跟西方中世纪一样。
第四类人是“国人”,即城市平民。打仗是他们的权利,遇上战事就参军,平时在城里各司本业,跟现代城里人的状态也差不多,都是打工族。但他们参军的时候,多数是拎着武器在车下面走,当徒兵,当不了战车兵。战车兵是卿大夫家族的子弟来担当,他们美其名曰:“士人。”而国人中的佼佼者,也可以叫“士人”,如曹刿、督戎、孔子什么的,这些士人也有资格当战车兵。
第五类人是“野人”,也叫“民”,就是乡下的农民,他们一大宗族合在一起,天职就是种地,是当时社会的主要阶级。他们人口数量最多,种地的事都是这些人身体力行,从而使我们有理由确定大周朝绝不是奴隶社会。
第六类人才是少量“奴隶”,比如斐豹。斐豹想出战,还需要经过范宣子特批,这是因为奴隶没有打仗的资格。奴隶在军队中,只能当炊事员,干杂役,负责搬运道具,发盒饭等等。奴隶们都干什么工作呢?奴隶不种地,种地是宗族农民的职业,虽然有少量很有钱的农户也可以买来奴隶种地,但人数很少——花钱买奴隶种地,不经济,还不如自己养活孩子呢。一定要奴隶数量极其充裕,价格极其便宜,奴隶才会涌入农业——因为农业是个低成本低获利的行业。用奴隶在制造业更划算些。怎样才能使得奴隶充裕、价格低廉呢?那就要像同期的希腊人那样,通过战争去捕捉或者像美国那样——贩奴。希腊的雅典人口四十万,奴隶占了二十万。美国建国时有七十万奴隶,占全国人口六分之一。中国,就是商周,都远远达不到这个奴隶比率,根本谈不上奴隶社会。一定是基于奴隶的经济,才算奴隶社会,而不是使用了奴隶,就算奴隶社会。商周的农业,都不是奴隶从事的,不是基于奴隶的经济。
在史书记载中,周朝奴隶主要在城里工作,给主子家里干活(相当于小保姆),出门也负责抬轿子,睡觉也当性奴,这从他们的称谓中可以看得出(舆隶、仆妾、僮)。手工作坊里也会使用少量奴隶,负责其中简单粗糙的工种,但主体还是一种叫“百工”的职业工人。想去从事“奴隶”这种很有前途的职业吗?一个自由人怎么才能变成奴隶呢?答案是有三条路:一是打仗的时候你当了俘虏,比如鄢陵之战的楚国俘虏,献给周天子,周天子安排他们在官府或大臣家里当奴隶。甲骨文的“臧”字,就是一个竖立的眼睛被人用戈刺割,表示把战俘刺瞎,使他失去反抗能力,改当奴隶,听主人家旨意,没有人身自由。(所以“臧”字又是顺从、良善的意思。现在已经成了个姓。)但是春秋时代的战争频度和规模都不大,战争奴隶没有多少人。另一个当奴隶的办法是申请破产,卖身为奴,签几年奴隶合同,以劳役的形式还完债就恢复自由。第三个是去犯罪。当时监狱修得不多,犯人及其家属经常被变成奴隶,发给卿大夫家和官府,进去干活,时间长短不等。这就像请“黑五类分子”的子女去扫大街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