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文质彬彬的男人就是杨俊,那些鸡爪子刨乱的字也正是他写的,这与他温文尔雅的外表完全不相吻合。杨俊年龄在三十左右,人很随和,是个谦逊而正义的记者。
当然,这些情况都是我在新闻部待了两个月后慢慢总结出来的。跟他处熟了,我就亲切地称他老杨,他叫我小苏。两个月的时间了解一个人已经足够了,至少我认为了解一个简单的人是足够了。老杨就是个简单的人,他没有背景,也没读多少书,只读到中专,不过他肯拼命,是个典型的工作狂,台里规定每个记者每月必须完成二十条稿子,可老杨每月都能发五十条稿,有时候一天三条,甚至五条。新闻部的人都服他,不仅佩服他的韧劲,更佩服他的为人,因为他踏实、热情,对人不卑不亢。
那天采访回来,老杨对我说,“小苏,你跟着我也跑了两个月了,实在辛苦你!”我说,“师父,你这话简直羞死我了!应该是你辛苦才对。”老杨憨厚地笑着,“好!我宣布你现在起出师了。”我有点高兴,又觉得有点失落,高兴的是终于可以自己扛着摄像机到处跑,失落的是以后不能跟老杨一起采访,一个人会很孤单的。老杨像我大哥样的拍拍我肩膀,“小苏,这两个月里我发现你的性格特别适合做记者。你刚来时我一直把你当成那种纨绔子弟,但慢慢的我就发现你不是那种人。你吃苦耐劳,而且很有想法,思维敏捷,头脑灵活,一个优秀的记者应该具备的这些素质你全部具备。好好干吧,别让老哥失望!”老杨对我的评价是我有生以来所受到的最高褒奖,而且我知道他是发自内心的,这让我有点沾沾自喜。我豪爽地说,“一定不给老哥你丢脸!”
为了表示对老杨的感激之情,晚上我请老杨吃火锅,顺便也把寝室里的猪头们都一起给叫上,因为我有工作了,照情理也是应该请他们搓一顿的。况且我与他们也很久未见,心里还真有点想念他们。
老杨不愧为新闻部的金牌记者,饭间与大家谈笑风生,语言也十分风趣幽默令人捧腹。老杨的幽默很快赢得了大家的好感,林原如同见到知音,握着老杨的手久久不肯放下,俩人高谈阔论地谈文学,聊女人,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我在一旁问兄弟们工作都怎么样了,黑炭第一个说,“还行,虽然今年工作特别难找,但我们几个运气还算不错,都算把自己给卖出去了。”我举起杯子敬了大家一杯,我很为大家高兴。刘小好却嘟哝着说,“卖倒是卖掉了,可我是卖得最差的一个。”我调侃着问刘小好,“怎么,你把自己卖非洲去了?”刘小好放下杯子,很是感慨地说,“要真是非洲倒好了,那儿还有黑哥的亲戚!可我那地方连个人影儿都稀少得要命!”
黑炭举起手敲了下刘小好的脑袋,“你这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东西,你家才有亲戚在非洲呢!你那青藏高原多好啊,又可以晒太阳,又可以喝牛奶,我们羡慕都来不及呢!”
“就是就是,我要是去你那儿,我没事就晒太阳,把自己晒成乌贼那样,然后回来羡慕死黑哥!”大灰狼在一旁幸灾乐祸地打岔。
“大家别闹了,我们几个都留下来了,就小好一人去那么远的地方,他心里也难受,大家就别拿他开玩笑了吧!”丁丁猫在一旁接过话说。
“没事儿,今天高兴!”刘小好眼神中流露出忧伤,他举起杯子冲大家嚷嚷,“来来来!今天不醉不归!”
大家又举杯畅饮,杯盏相碰,发出清脆的声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