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到礼拜五,杨终于来救我了,他赶到时,天早已经黑了,他和一群放学回家的孩子一起赶黑来的。我见到他,哗啦一下整个心亮堂起来,久囚得释放一般,亲家如果知道我这样如困如禁,不知会不会早放我,不过估计还是要留的,至少热心款待盛情挽留的样子是不能少的。
附录:嫁娶风俗
黎平位于贵州、湖南和广西三省交界,处在云贵高原的过渡地段,侗族人口占八成,另外有苗、水、土家、布衣等民族,汉族占很小比例,是个以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县。但县城里的少数民族基本汉化,地道的侗族在乡下,越偏远落后越地道。黎平的汉族从明朝开始出现,明朝时朝廷在这里屯军,黎平的一些地名就留下了这种痕迹,比如“高屯”、“枫树屯”、“西门屯”等。黎平的县城也从那时开始建设,我们家附近的那个古城门洞就是那个时期的,那条东门古街也是明清风格的,可惜那些石子花街二十几年前都被挖掉浇成水泥路了,只留了一段东坡头的一段石头坎子,也已经被挖挖补补地留下了粗糙的水泥痕迹。
由于明朝时汉族的进入,给黎平带来了许多汉族的文化和习俗,经过几百年的积累演化,在县城及周围形成了一些和汉族相近又有所区别的风俗礼仪,比如结婚,除了“送婆”和行酒歌外,大致礼数规矩和汉族一般的婚嫁都差不多。而葬宴葬礼区别不大。不过在乡下的侗族地区,特别是偏远的侗寨,行的是侗族传统。
大致上来说,侗族虽然有一套自己的行事规矩,但相对比较松垮随意,不象汉族的礼俗规矩那么严厉,顽固得甚至能致人于死地。
侗族有从小订亲的习俗,相当于我们常说的“娃娃亲”,早的两三岁就定了,迟的十几岁定。定亲由父母根据门第和交往感情来决定。订了亲两家大人就是亲家了,根据个人情况,有的并没有什么表示,有的则会由男方送给女方铜锁、银锁或戒指。过年节或有大宴时,男方父母常会让儿子去请小媳妇来吃饭,有的小女孩长大上学有些晓事后,会对这样的邀请不好意思,拒绝前往,久而久之,会产生抵触或疏远的心理,就不承认她的丈夫了。
订了亲的孩子很小就知道自己的丈夫或媳妇,他们可以随时行使夫妻的权利,这是被默许的。不过由于礼俗的随意,这种娃娃亲的约束力不大,孩子长大,如果有别的意中人,订的亲就失效,这种亲约的解除也不正式,不会在道德和风俗上形成压力,有些不了了之的意思,当然,因人而异,也会有揪着不放的。
如果订了亲的孩子他们还合意的话,那么父母会在适当的时候给他们结婚,结婚一般在十几岁,而所有侗族人的结婚日子都是在除夕。实际上,侗族结婚是没有婚礼的婚礼,他们在除夕结婚那天,只是男方请女方的家人和少数亲戚来吃顿饭,双方都不送礼,吃完年夜饭,这婚就结了。结婚的男女可以保持恋爱时期的状态,女方并不被要求到男方家住,她可以住在娘家,也可以住在婆家,相当于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的过渡阶段。这期间他们各自的异性向往不被约束,交往的程度也不被约束,所以当女方住在娘家时,男方为了防止发生意外,就会加入到媳妇家“坐姑娘”的队伍里来,如果女方不乐意他来,就会跑到别家姑娘家去。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女方生孩子,才办大酒行大礼。孩子出生,男方家通知女方家,三天后,男方家办酒,娘家那边就会挑了好多彩礼来,富裕的人家更是送来大捆的侗布和沉甸甸的银饰,而男方家不用送给女方家什么,所以许多人感慨讨侗家媳妇很划算。
其实,不管是县城还是乡下,都有早婚早育的传统,十几岁结婚,十几岁生孩子,三十多岁孩子已长大成人。多数人会在二十到二十三岁间生孩子。所以在街上看见年轻的女孩带着学龄小孩,别以为是她弟弟,那是她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