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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景笙:若只初见
一.初遇(1)
作者 : 飞烟
  一.初遇

  

  我不知道我到底是谁,也不知道从何处而来。从我记事起,就是雷兆天——雷的父亲抚养我。不过我能肯定我不是他的儿子,抑或……反正我不姓雷,他叫我景笙。我从小便和雷生活在一起,直到他的父亲过世……

    雷的父亲是在一次外出旅行的途中遇到车祸身亡的。记得在那之后不久,雷氏家族内的一些人便派人把我带走。当时我什么都不知道,只当是去哪里游玩,哪知等待我的却是噩梦般的地狱。

    我被送到了一个岛上,关在一个不见天日的黑屋子里。之后的几天里,大约有几十个男孩被陆陆续续地送了进来。我们几天几夜无人理睬,连老鼠也没见过一只,身体差得已经撑不下去了。

    就在我们以为要饿死在这里的时候,门开了,我们闻到了肉的香味。几十个男孩子马上变得像饿狼一般,眼睛都疯狂地盯着门口。

    肉只有一块,人却有几十个,结果不言而喻。

    这时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我们连畜生都不如。他们竟然还为我们准备了刀子,棍棒,铁钳,站在门外看我们像野兽一样互相撕咬,仍能一派优雅地笑着。他们更不是人!

    我蜷缩在角落里,用手捂着鼻子仍掩不住恶心的血腥味,胃里不停地翻绞着。饥饿的感觉能把人逼疯,我也想活下去,但我要等待时机。

    倒下的人越来越多,胆小的早就缩在角落里,最能打那个也浑身是伤,肉在他手上。我摸了棍子走了过去,在他背后狠狠的就是一下,用了最大的力气。他倒在了血泊之中,眼睛却还瞅着那块肉。

    我捡起了那块早已看不出本色的肉块,背靠着墙坐了下来,一边警惕的看着四周,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那块肉,尝不出肉味,满嘴都是铁锈的味道,但我依然吃得很香。

    我知道,我很卑鄙,但是我要活下去。

  又过了几天,我被带出了黑屋,开始接受训练。两年下来,几十个男孩,只有我一个活了下来。

  后来,我被雷接了回来,那是他接管雷氏集团后做的第一件事情。从那之后,我便成了雷的影子。

  在这个城市的中心区坐落着一栋六十四层的银灰色大厦,这栋大厦就是著名的雷氏大厦,雷氏集团总部就坐落在这栋大厦里。不清楚雷氏集团底细的人或许只是知道它是本地乃至国内综合实力强大的对外贸易集团,但是知道雷氏集团底细的人都清楚它还是本地帮派的龙头。雷氏家族在建国前就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可以与世界级的大财团相比的大家族,几十年来虽然经历了各种政治经济风云,但依然屹立不倒。雷就是雷氏集团现任的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正如雷常说的一句话,每个地方都有两种规则。雷氏的经营规则就是以白养黑,以黑促白。

  雷是个很奇怪的孩子,你永远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有时候我会怀疑他的神经构造易于常人,不然他怎么会有那么多疯狂的举动。不过天才和疯子只在一线之间,雷就是个天之骄子,他的智慧和他的外表一样无人能及,不然也不会年纪轻轻就掌管整个雷氏。

  雷很爱笑,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不了解他的人会以为他的脾气很好。但我总觉得他的笑容里总带着那么一股邪气。跟他一起久了,我才明白,他的笑容是嗜血的暗示。他杀人的时候笑得会更灿烂。

    其实,雷根本就不需要什么保镖,他的枪法和功夫都在我之上,那只是把我留在他身边的一个幌子而已。他唯一能用到我的就是替他清除一些他不想再见到的人,他从来不会轻易弄脏自己的双手。

    外面的人也根本不敢动他,雷氏是这里的霸主,没人会自掘坟墓。但他却要时刻提防家族内部的暗箭明枪,那个位子太诱人,而觊觎它的人太多。据说,他的父母就是被族内人暗杀的。

    我有时会想,生活在这样家庭的孩子都会有些心理扭曲,他接触的黑暗太多,温暖太少。我也是如此,我们是一样的人,所以我们都向往光明,都喜欢纯净的东西,我们都渴求温暖。

    遇见她,是我人生的一次意外。但也许是老天对我的眷顾,我在黑暗中呆得实在太久了,久到让我都忘记了做人的感觉。然而我们的相遇却是我的幸运,她的不幸。

    那天我和雷又一次遭到伏击,对方计划的十分周详,一看就知道是家族内部人干的,雷又一次被自己的亲人出卖。

    他一贯谈笑自如的脸上也充满了阴郁,子弹快要用完了,如果再不能突围我们都得死在这里。多年来的残酷训练让我知道必须要保全雷,他生,我未必生。他死,我却必死无疑。

    于是,我主动要求做诱饵引开他们,雷看着我,只说了两个字:“小心”。

    我和他换了衣服,他由另外几个人保护离开,我却朝着和他们相反的方向跑去,而且故意跑在显眼的地方,给人当靶子,九死一生……

    我凭借多年严格训练的灵活身手,对危险敏锐的嗅觉终于摆脱了他们的追击。可是我自己也因为失血过多,体力透支而跌倒在一个幽深的小巷子里,伤口还在流血,我觉得死亡离我如此之近。

    就在这时,我发现有人走进了巷子,黑暗中看不清面容,本能让我全身戒备。我躲在暗处,突然从背后捂住了他的嘴,手中的匕首几欲割断那个人的脖子,却适时闻到一股清香,蓦然意识到手中的人骨架纤细,应该是个女孩,手一松放开了她。那女孩马上跑开了。我却因为牵动了伤口,眼前一黑,彻底晕了过去。

    再次苏醒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光线很暗,应该是地下室。身上缠着绷带,全身的伤口都已经被细致的处理过了,都是一些皮外伤。只是腿上的伤比较严重,短期内行动上恐怕会有些不便。

    我摸索着,打开了床头的台灯,赫然发现一个女孩正爬在床头沉沉地睡着。她看起来很年轻,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睡觉的样子很甜,仿佛正做着一个很美的梦。她的眉毛很漂亮,未加任何修饰,她的脸很小,下巴很尖,她的……

    我竟然看着一个陌生女孩的睡容发呆,我自己都觉得好笑。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女孩动了一下,然后嘤咛了一声,懒洋洋坐起来用手稚气地揉揉双眼,然后竟然一脸茫然地看着我。

    我这次是真的笑了出来,她,竟然睡呆了……

  “哦,对了,你是我昨天在巷子里捡的帅哥。你好,我叫步飞烟,是你的救命恩人。”

  她笑得很甜,我却一脸黑线。“捡”怎么说得我好像小狗一样,她说自己叫什么?步飞烟,好奇怪的名字。“救命恩人?”她到不客气。

    “嘿,帅哥,这是几?”她看我不说话,竟然伸出两个指头,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拿我当白痴吗?

    “小姐,这是二,我没傻。”我的语气不佳,“这是哪里?”

    “是我家。带你回来的时候,我真吓了一跳,你浑身是血。不过还好都是皮外伤,只是腿上的伤比较严重一些,我这里工具不够,只能做简单的包扎,你最好还是去医院处理一下。”她的声音柔柔的,不矫情,不造作,和雷身边的女人都不一样,很好听。
北京燕山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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