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0年1月16日,美国开始戒酒运动。禁酒令(即沃尔斯特法案)在这一天开始生效,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按照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禁止酿造、出售啤酒、葡萄酒和白酒。虽然之前已有25个州制定了自己的禁酒法,但现在,这个法律是面对全国的。执法官员会把他们所发现的酒饮料倒掉。戒酒运动作为一种高尚行为在全国掀起了高潮。
许多人认为,饮酒不利于法律的执行和秩序的稳定。禁酒被看作是重塑美国精神、摒弃欧洲人恶习的一种方式。但是,没过多久,禁酒运动就产生了种种意想不到的后果:国家开始分裂,美国人分成了“干”、“湿”两派,“干”派支持禁酒运动,“湿”派抵制禁酒运动;禁酒产生的另一个严重后果就是犯罪率上升,腐败横行。
向公众提供酒精成为犯罪分子聚敛财富的一个行当;而普通市民则私自酿造酒水。地下酒吧每晚都被饮酒跳舞的人们挤得水泄不通。饮酒一旦成为地下活动就变得更具有吸引力。据联邦基督教协会统计,实行禁酒令后,美国饮酒的人反而增多了。1927年,在纽约市因酒精中毒而死去的人超过700人,而1920年仅为84人。
繁忙的商业港口附近发现了大量贩运走私酒的船只,很多人靠此获取暴利。美国组建了自己的禁酒海军,4艘小型武装艇和8艘高速游艇都全副武装。执法船只要发现走私船就可以直接开火。
像芝加哥的洛德·阿尔·卡彭那样的罪犯因卖酒而大发横财。据估计,这些人靠贩卖私酒三年内就能盈利1100万美元。执法者有权逮捕胆敢触犯沃尔斯特法案的人。据统计,仅1923年这一年,全国律师所处理的半数案子都是关于禁酒的。为了贯彻这一法律,国家一年要花费1亿多美元。
1926年报界搞的一次民意调查表明,每5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人反对禁酒。甚至当时的美国总统,虽然表面上支持禁酒,但暗地里也在大喝特喝。
弗兰克林·罗斯福在竞选总统时许诺撤销禁酒令助了他一臂之力。漫长的13个年头之后,沃尔斯特法案终于在1933年12月5日被废除,这项“伟大”运动就此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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