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靠书信来传递爱慕的年代,好像早已经结束了。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传统情书使e风吹又生,成为新新人类的一大时尚。而且,还要手写的情书,才够品味。可见,有关情爱的道具,不存在过时与否的问题。
情书的功能在恋爱中有延续亲密关系的作用。单恋者则将自己的思念化作文字,企图美化其感情,往形容词和华丽的句式方向靠拢,并把自己刻画成一个卡通式的“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式的人物。在这个时候,写作者很容易进入古典文化营造起来的幻觉当中,将那些传说中的人物与自己进行很有意思的混淆,自己甚至按照他们的言行举止来处理事务。
什么样的人比较相信文字的力量呢?表面羞涩的大人物的确比一般人有更胜一筹,比如,被誉为“最狂热的情话”是出自拿破仑致约瑟芬的情书:“我将把你紧紧地搂在怀中,吻你亿万次,像在赤道上面那样炽烈的吻。”而作家的纸上感情就更不得了,乔治·桑写道:“把你的心给我一小部分,把我的整个都拿去!”更可见其公而忘私。不容易说出口的话却可以书写出来。
实际上,依靠情书来捕获芳心,从理念上看是几乎不能成立的。因为被感动者往往是书写者本人,对方绝不会因为文字出色而做出人生决定,而决定一个人感情取舍的因素往往不是文字能够阐明的,比如钱财,比如职位,比如可观的遗产等等——这些如果写进情书,那就太庸俗了。之所以依靠书信就获得了成功,完全是基于别的因素,比如,彼此的外貌、收入、地位等等。新新人类需要情书的目的,是自己收到写着地址“内详”一类的信件时,那一份不确定的飘忽,以及阅读手迹的新鲜感受——被没完没了的恭维和鼓吹,那就像巧克力,多多益善。除此以外,文字实在不能提供更多的东西了。因为从生理学的意义上说,一见钟情绝对是荷尔蒙居功至伟的作用,而激发荷尔蒙澎湃的便是异性的外表。
我还是比较喜欢西方传统的方式,邮差骑着马到处给人送信,而写信的人也是用很好的羽毛笔在印有自己家族徽印的信笺上书写。手写的信给人很诚恳的感觉,这是英国古老的贵族传统。
在圣诞节的时候我会寄出几百张贺卡,在贺卡上亲手写上贺词和自己写的诗或格言,如果自己写不出,也可以抄用别人的诗和格言,再签上自己的名字,这是很温情、很诗意的一种方式。现代人忙得什么都没有时间了,贺卡也好,情书也罢,都用E-mail或E-card代替。我本人很讨厌这种方式。有人曾问老爸李敖:您对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怎么看? 他说:我也蛮喜欢,我过去和一个女孩子恋爱的时候,她是高中,我是大学,我一封情书写八十六页,大家觉得不可思议。那时候是很纯粹的恋爱状态,感觉非常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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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会失效——
爱不能分离,分离不可靠。爱一失掉身体,就不可预料。
爱靠身体连接,情书会失效。情书愈寄愈要丢,哪怕寄挂号。
高人不信写情书,只相信拥抱。知道拥抱一不成,就大事不妙。
有人日夜写情书,想来真好笑。还是趁早存点钱,去买安眠药。 ⊙李敖·《爱情的秘密》
又贴:
等你的电话,好像是一个漂流荒岛上的水手,在等救生船——那样的殷切,又那样的渺茫。
但是等到了又如何?那可能是一条“贼船”,而你是“女海盗”。
我要被折磨,被罚在船上做苦工。
我会嘴里喊着“亲爱的H”,而心里骂着“该死的海盗”。
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不明白女人为什么要折磨男人?生命是这么短,短得整天寻欢作乐都来不及,秉烛夜游都不够用,为什么还浪费生命来勾心斗角?浪费时间去play a trick on one?
我们是人,我们有性欲,我们会老,我们会失掉及时行乐的机会,我们会后悔,我们不该再谈十八世纪的恋爱,我们该把衣服脱光,上床。(或上床,把衣服脱光。)
窗外刮着台风,我好寂寞。 ⊙李敖·《李敖情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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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此人是写情书的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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