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真是上天的眷顾,让一个二十一岁男孩和一个二十岁女孩,成就了一个爱的故事。
我们就像小夫妻,这几天几乎每天腻在饭店。我们彼此的视线都不想有一秒钟是离开对方的。我已记不清多少次我们探索着彼此的身体。
我们每天睡到下午才起床,每天固定在饭店共饮着奶茶,我吃海南鸡饭;他为了保持好身材,主餐总是点一份酪梨沙拉,配着烤面包。他的地陪兼保镖,住在隔壁房,两间房间互通,他每次进出房间,都由地陪的房间出入,以免被影迷骚扰。
傍晚时分,他去参加彩排。彩排前会有空当,我们俩会躺着聊天,也会亲密地拥吻;大多数的时间,都是他述说当天工作所遇到的事情,在他快乐或是哀伤的世界里,我扮演绝对忠实的倾听者。
我在马来西亚第一次看到他的化妆包,倒是吓了一大跳,他的化妆包中除了专业粉条、一支眉笔外,居然还有一支牙刷。
他很得意地说:“你看,这支牙刷的宽度,刚好和我的眉毛一样宽。”他真有创意!为了作秀时能赶紧勾画出杨过大侠的眉毛,居然拿牙刷当眉刷用!
《神雕侠侣》当时在马来西亚受到影迷疯狂的喜爱,刘德华登台的时间,正是该剧播出的时间。他喜欢他唱歌的时候,我能在前台看他唱歌,但我个性内向,不习惯与一堆人挤在前台,总是默默在后台为刘德华打理衣服或收拾东西;有时也会好玩地帮同档作秀的无线“五虎将”之一苗侨伟,贴贴双眼皮,描描眼线,看他的单眼皮变成双眼皮,也觉得很有成就感。而刘德华登台时,我就埋在后台的小电视机前,忙着看《神雕侠侣》播出。其实我那时候真正迷恋的是陈玉莲所饰演的小龙女,她脱俗飘逸的气质在我心目中无人能及,至于荧光幕中的杨过,却是一个生活中和我相恋的人。每次收看完毕,我就旋即回到饭店的住处等他应酬完回来,刘德华因为在乎我,偶尔会嘀咕我不在台下听他唱歌,还好,他倒也不是很勉强我。
有一天,他回饭店时表情不太对,我问他发生什么事。
他还没有说话,眼泪先滴了下来。他说,有位在当地颇有影响力的大姐,要他作陪,他表示无法接受,严词拒绝。那位大姊威胁他,以后别到马来西亚混了!说着说着,他深觉自尊受伤害而泪流满面;其实那位大姐我曾在后台见过她,不太清楚她的身份背景,但出现时都是一副惟我独尊的架势,后面还有一些保镖跟班簇拥着,好像不怎么好惹。碰到这种情形,我能感受到他身为艺人的辛苦,也觉得十分心痛,忙着轻声细语地安慰着他,告诉他不用委屈自己,只要自己行得正,尊重自己,到哪里都不用怕。
还有几次晚上,同档作秀的苗侨伟,在自己的房间叫了奶茶、水果,等我们过去聊天,只是他等了很久,还是没看见我们人过去,结果跑来敲门,却撞见我们在门口忘情地热吻,他也傻了,看到我们如此恩爱,一副旁若无人的模样,他也就放弃找我俩聊天的念头了。
和他在一起的快乐,让我从一开始就几乎忘了自己的病痛,偶尔他演唱完后,我也陪他去应酬。只是我不习惯应酬的感觉,后来干脆让他自己去应酬,我没事也会和他的好友安仔、余佬去附近逛逛街。
他应酬回来后,总是会一再地说:“他们都问你为什么不去?”他所指的“他们”就是秀场的老板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他总是一再强调说:“他们都很喜欢你,赞美你斯文又大方。”他边说边露出骄傲的表情,我则在一旁默默地微笑。毕竟,被赞美是令人喜悦的,尤其是在心爱的人面前。
他喜欢把我打扮成男生一样,拿出他的宽大衬衫给我穿。从那时起,我的世界变得亮丽起来,我们眼中只有彼此,你侬我侬,在两人的世界里穿起色彩鲜明的情人装。
十几天的日子就这样过去了,接下来,他要转到新加坡去作秀。隔天凌晨就要起床赶飞机。前一晚我和他一起收拾行李,第二天我怕他太早起床会匆匆忙忙遗漏了东西,还特地帮他把牙膏和洗面乳挤成两人份放在洗面台上,以节省时间。他看了有点小感动,匆忙中还不忘赞美我能干。
刘德华本来要我和他续飞下一站,陪他到新加坡作秀,我也很想继续陪着他,只可惜我的签证没有签下来。
只是,这一次的别离我不再像之前那么地哀伤,因为经过这十几天的相处,我们两人的爱情有了更坚定的信任与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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