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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可能成为NBA明星
作者 : 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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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化、全球化、与国际接轨,所有这些使姚明可能成为NBA明星。

  

  章明基(姚明经纪人):与中国篮协的谈判分几个阶段,但关键一点,是关于姚明是不是能当选状元秀。篮协的目标有两点:一是确保姚明当上状元秀,或者如果他没当上,不能归之于篮协的责任。二是不作任何承诺,以免自己在跟火箭或是姚之队的最后协商中被束缚手脚。

  卡洛尔·道森(火箭队总经理):我们前去与东方队会面,看见他们的办公室在一座火箭形状的建筑物内,我认为那是吉兆。我们在上海停留几天,跟大家见面而已,然后就去北京,见了中国篮协的秘书长信兰诚。北京的见面比上海公事公办。姚明在国家队训练。我们问能不能去看,跟他谈话。整个北京之行最大的惊奇,是姚明对我们走过来,用完美的英语问我们,“我没像大多数NBA球员那样打过4年大学篮球,你们是不是觉得我会落后很多呢?”我们没进行太多谈判,只是去告诉他们我们想要姚明。没有人做任何承诺,但跟我们谈的每个人都觉得他去NBA的时间到了。

  章明基(姚明经纪人):我觉得还有一个因素在起作用:篮协觉得关于姚明什么时候去、怎样去NBA应由他们来决定。NBA在世界篮球界的影响,让中国篮协担心它会主导条款的制定。我个人认为,此担心不无道理。NBA的一支球队以35万美元为上限,要买断一名外国球员的合同,这样即专横又不切实际。这会迫使外国球队把入NBA的转会费用转嫁到球员身上。比如,在职业足球界,球队可以通过向另一支球队支付转会费,以取得其合同其未满的球员。欧洲职业球队的转会费常常达到几千万英镑(或美元),这些钱无需球员支付。中国体育界官员熟知这样的范例,因此认为35万美元的上限是不公平合理的。

  约翰·海逊格(姚之队成员):跟中国篮协的谈判,一切又象从零开始。他们不想跟我及章明基谈,只跟陆皓谈。有整整一个星期,他们说无法跟我们谈,因为在处理王治郅的事情。不用说,这让人沮丧、精神紧张,因为只有在中国篮协向FIBA(国际篮球联合会,国际篮球的管理机构)签署放行令后,姚明才能自有与NBA签约。火箭队当然也会理所当然地小心行事,不会用首选权去挑一位不能签约球员。所以他们告诉章明基和我,如果选秀前三天,中国篮协还未向FIBA提交放行令,他们就会首选权与别人交换了。我们明白,这样做等于表明事情出了岔子,又会使其它球队也不愿选姚明。在这种情况下,天知道姚明会在选秀中落到哪个队。篮协终于将注意力转到我们,但我很紧张,因为他们只是说说“后天争取跟你们见面”之类的话。最后中国篮协有人告诉陆皓和姚明妈妈,准备好通知国际篮球联合会,告知姚明被放行了。那是选秀前4天,也是火箭最后期限的前一天。太好了,事成了。但那天晚些时候,我们又听说篮协未准备好签放行令。我们从云端一下跌落,问,“到底怎么回事?”

  我们得到的解释是,在看了FIBA的放行表格时,发现了措辞上的问题。表格里表明,姚明没有义务在中国打职业球赛,但篮协非要说表格里的意思是,姚明没有义务打中国的任何球赛,但事实上他有义务——为国家队、东方队和中国篮协打球。

  第二天,我们担心得不得了。没有时间了,他们不肯签字。

  到那时我经历的挫败和失望已经很多了,再多一点我也不会被打垮。我想,谈判在最后时刻进进退退,是因为虽然中国篮协很多人想帮我,但不是人人都支持。少数人没有考虑怎样对我有利、对中国篮球有利,只想显示手中掌握着权力,做出对自己有好处的决定。他们这么做是错误的,会损害自己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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