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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我们饿得皮包骨
作者 : 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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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两个星期里,教练将钱带走了。两个小孩只有100美元。我和刘炜光是吃99美分一个的双层干酪汉堡包,回来时,我们饿得皮包骨。

  

  1997年我第一次出国,去耐克的巴黎训练营。蒂姆·哈达威是我见到的第一个美国球员,他后来成为NBA的明星。他看上去和我们其他人都一样——两只手、两条腿,一个脑袋,只是,他好快,尤其是运球的时候,他的步伐和手都很快。他会挑战每个人和他一对一,直到他累得打不动为止。我不记得他是不是营地最好的球员了,因为那时我不知道篮球打成什么样才算好。营地有85个球员,我的编号是第85,你自己想那意味着什么吧。那时候我不担心蒂姆·哈达威有多好,因为我想的是在CBA打球,反正以后不会再碰到蒂姆·哈达威那样的人。

  

  姚志源(姚明父亲):巴黎之行给他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他只去了6天,但学了很多。不是关于篮球的,而是关于自己,以及自己在篮球世界的位置。他发现,中国之外还有许多优秀球员,而且他们打到了那样高的水平。他第一次知道自己和世界上最好的年轻球员相比位置怎样。他想,“我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去了巴黎,他知道了什么是可能的,踏出国门前是不可能知道的。他在巴黎发现了篮球的境界,去美国的时候,他做得更多的就是改进自己以达到他在巴黎看到的水准。

  

  我第一次想到自己可以跻身NBA是在1998年,那时我18岁,在美国打了2个月球回到国内。我从未想到我能打得那么好。知道为什么吗?那以前,我在中国打球的对手都比我大得多,在青年队时对手大我两三岁,在17岁进入大鲨鱼队时对手大我五六岁。这让我打得很费力,因为他们长得比我壮,球龄比我长。在美国,我终于和自己同龄的人打球了,感觉很不一样。

  美国之行是从位于印第安纳波利斯的耐克训练营开始的。而后,刘炜和我前往达拉斯加入了AAU(美国业余体育联合会)的一支叫High Five的球队。这支球队在全美四处巡回,参加锦标赛。在巡回比赛时,球队可以从任何地方挑选球员到他们队里。现在不同了,球队只能从其所在城市100英里范围内挑选球员。我在达拉斯第一次见到泰约·约翰逊,他现在是奥克兰突击开拓者队的边锋.。我们从那时起就一直是朋友。

  

  泰约·约翰逊(姚明训练营的队友):我是搭乘红眼航班来到达拉斯的。到了酒店,报上我的名字,前台的小姐说,“噢,你跟那个大个子的中国帅哥住一起。”我咯噔了一下,“什么,我参加了外国交换学生的球队?”我走到客房,敲门没人回应,我就用钥匙开门。这时,姚明给我开了门,他穿着内衣,是白色紧身的。在门口我只能看见他的下巴。他和刘炜已经睡下了。他让我进门后,就回到了床上。他们为我铺好了一张小床。我马上打电话给我妈,小声说,“有个7英尺6的家伙在我房间,他是中国人!”我妈说,“哦,中国人可真能长个啊。”直到第二天练习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本事如何。球场上我发现——这家伙还真是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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