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中国知识分子的私人记录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以所能换所需方可存在”
作者 : 傅国涌


  12月10日,左派的香港《文汇报》总编辑孙师毅当面对陈光甫表示“素所钦敬”,并告诉他,上海解放初共产党方面曾“授意”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职工会发电请他回上海,否则职工会不会发电。[30]但年事已高的陈光甫疑虑重重,最终没有回到大陆。但作为金融巨子,他创业的成功,他的经营理念都将是本民族宝贵的遗产。1949年2月1日,他留下了一篇非常重要的日记,这一天他谈到了对私人企业的许多精辟见解,其中无疑包含了他的切身体会。

    

    往昔私人企业之动机与目的 ,不外牟利与个人享受,而衡量一事业之成败,亦以其获利能力为主,其他不与焉。……

    开明之私人资本家近年来已有所觉悟与转变,而其最主要者即为标榜服务社会。换言之,即私人企业之目的已不仅为盈利,而兼有其理想。简化所称之理想,不外为增加对社会之便利,提高人民之生产能力,与乎惠及一般就业水准。

    

    他认为这是西方开明资本家努力的方向,相比之下——

    

    我国私人企业迄未能有此境地。由于政治之不清明,社会之封建,与乎民众知识之落伍,私人企业从始即无西方之基础,多数私人企业除牟利与享受之想望,更无所谓“理想”。其间虽有少数开明人物抱有远大之胸襟,但往往不能不与社会妥协,环境与局势使其 “理想”受折磨与阻挫,即便有所表现,亦属非其本来面目。

    抗战发生以后,由于局势之浮动及物价之继涨,更使私人企业家无长远之打算,而一般则更看重于近利之获取,是以投机之风大起,推波助澜,危害社会,乃使一般人对商人发生前所未有之厌憎心理,而较大之事业机构,以其近水楼台,更充分表演“长袖善舞”之作风,亦即一般所指之“豪门大户”。

  

    即使其中一些有服务社会之初衷的,处在这样的恶流中,也会不知不觉失去原来的目的,而转为一极其恶俗的盈利机构,“与社会日远,与恶势力愈近”。他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是生存问题。私人企业的首要目标是生存,而在通货膨胀下如不能盈利,就无法生存,因而不得不致力于盈利。既树立了盈利的目标,那就不能不与社会上的恶势力有所妥协和平衡,也就不能完全避免投机者常用的方法了。

    二是局势不定。在大局不定的情况下,如何可以展布远大的理想,安全感的因素,即使有盈余只以自保为主,既不肯分与股东,也不肯用之社会。

   三是人员的变质,或投机取巧,或利用职权发财,正直者先灭亡的反淘汰现象。

  

    因此,私人企业在中国遂变成为社会之累与蠹虫,失去其存在之价值。他们与社会日渐脱节,而与投机者打成一片。此种恶势力正与清末票号相类,因其获利与资力之来源,均已缩至极狭之范围中也。

    然而,并非谓今后不需要私人企业,所指者乃受以上痛染愈深之事业,其将来必被淘汰。除非中国永远如是混沌,否则,私人企业必将接受其应有之责罚,不待言喻。

    世界大势以及中国历史均证明,盲目牟利之机构将无永存之地步,必需将“理想”因素纳入私人企业中,方可存在。理想就是“以所能换所需”,“即尽一分力量,得一份报酬,而不取不应得之利益”。[31]

  

    实际上,陈光甫创立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包括1927年创办的中国旅行社)就不是什么“盲目牟利之机构”、“恶俗的盈利机构”,而是蕴涵着创办人“服务社会”的真诚理想。与国民党政权,他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即使曾厕身国民党政府行列,他也没有同流合污,始终头脑清醒,双手干净。他在美国朝野赢得的声誉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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