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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四章 月夜私奔(1)
作者 : 张志夫
  自从小芳被人掳走以后,郑守义就经常到小芳的娘家去,或挑水或劈柴或干些农活,也会把逮的鱼或扒的藕送来些。快过年的时候,小芳的娘给郑守义做了一身棉衣。

  

  转眼麦黄杏熟了,小芳的娘就给郑守义送去了半箢箕,并说,这是小芳栽的杏树上结的。

  

  郑守义吃了一口杏,眼泪差点掉下来,怕小芳的娘看到,连忙转过了身。

  

  郑守义扒藕总喜欢独来独往,不早出也不晚归,每天百把斤。郑守义扒的藕往往很深,也就粗大、白嫩,不是一般力气能及的。他扒藕的技术也很高,你很难在他的藕捆里抽出一支被藕别子损伤的。三五里地扒藕的,见他没有不佩服的。

  

  郑守义扒来藕,第二天就去沛县城里卖。他用藕别子挑着,一口气也就到了县城,藕市里有许多卖藕的,藕捆一个连一个。只要他的藕捆一到,一些饭店的老板或采买便都马蜂似的拥过来。郑守义卖藕从不要价,买藕的你出个价他出个价,谁价出得最高,那两捆藕便是谁的了,像拍卖艺术品似的。郑守义的藕价往往要比市场价高出一二成。

  

  常买郑守义藕的一个是汉源饭庄的李老板,一个是喜来登的马老板,另一位是陈记饭庄的杨采买。在沛城十几家饭馆里,要数老鱼市街上的陈记饭庄最大最气派了。青砖红木的雕花楼上下十二间,烫金牌匾,两边赫然挂着红绸布大灯笼。而来此处吃喝的大都是县城里的社会名流和做大买卖的商贾,偶或市府省府来的要员。从陈记饭庄走出来的人,大都红光满面,有一种挺胸叠肚、趾高气扬的炫耀。

  

  郑守义三天两头往陈记饭庄送藕,很快就与那里的老板、大师傅、账房先生、跑堂都熟了。郑守义一向厚道、勤快,到陈记饭庄把藕挑子一放,就一边帮人干活去了,或担水或扫地忙得像是人家的伙计一般。至于藕重多少,多少钱一斤,卖钱多少,郑守义从不过问,给钱也不数,往怀里一揣也就算完了,因而,陈记饭庄上上下下十几口人对他无不翘大拇指头。每到吃饭的时候,郑守义就能享受两碟小菜、一壶小酒的优厚待遇。时间久了,那里的老板或用人一时有活忙不过来就支使郑守义,一点儿也不见外。

  

  陈记饭庄的老板姓陈,名兴源,四十七八岁,身穿蓝绸大褂,皮鞋是由马记皮匠铺的马老板亲手打造的,熠熠生辉,常戴一副浅茶墨镜,玉镯子、玉扳指都是和田玉的,绅士味十足。陈老板只有一个女儿,十七八岁,名唤玉芝,长得仙女般漂亮,陈老板视如掌上明珠。玉芝已和本县吴公馆的二公子定了亲,只等着来年秋天一乘花轿抬过去。

  

  二公子吴迅祥,高个儿,五官端正,容貌俊美,略欠强壮的体态,但显得挺拔、洒脱。中学毕业后,一时在家无事可做,便拿本《西厢记》读起来。后又读了几部古代艳史,那心中的欲火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在一个月黑夜,吴迅祥躲躲闪闪地溜进了风流渊薮的烟花巷——马巷。从大同街和西关大街交叉路口,到东安门有条斜街,叫马巷。马巷里有几家妓院。吴迅祥进了翠兰堂,随便点个叫雁鸣的姑娘,就急不可耐地云雨起来。过后,提上裤子就慌忙溜出了翠兰堂。

  
花山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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