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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氏族制:也叫″母权制″。继原始群、血缘家庭之后的原始公社制的一个阶段。始于氏族公社的产生,终于父权制的确立。大体相当于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时代晚期至新石器时代。此时妇女在氏族中居支配地位。通常又可分为早期和发展期。早期实行族外群婚(子女知母而不知父),世系从母系计。发展期已过渡到对偶婚,丈夫居住妻方,世系与财产继承仍从母系计。母权制是世界各民族普遍经历的阶段。近代某些民族中,仍保有母权制的残迹。
母系社会是一种原始的社会制度。在漫长的原始时期,大多数民族都经历了若干万年的母系氏族的历史。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有一些民族尚未完全摆脱母系社会的影响。
在现在的非洲,“中央班图”各族的分布地区,是保留母系制色彩最浓厚的地方。大致包括扎伊尔南部、赞比亚中北部、安哥拉北部、坦桑尼亚南部、马拉维和莫桑比克北部,主要有刚果人、隆达人、姆巴拉人、以列列人、卢查齐人、马拉维人和马孔德人等民族。
在这些民族的社会中,至今仍按母系继承财产和溯源续谱,夫妻婚后住在舅父家,并存在着松散的母系胞族。如隆达人的孩子出生后,在父亲家只住5年或6年,就必须迁居到舅父家;刚果人的孩子长到10岁或12岁才移居舅父家;而其他民族中,则在父亲去世后或自己成亲后才迁居舅父家。
这些民族,大多盛行服役婚,即男方要为女方家庭干活一年或数年。一个男子在岳父家服役期满后,便可以带着妻子迁回自己父亲家,也可以迁回自己舅父家,或在母亲一方的村落里自立门户。他们多迁回舅父家,因为大多数时间是在舅父身边,由舅父养大,一般与生身父亲感情比较淡薄。
这些民族,普遍实行一夫多妻制,且乐于姐妹共夫。他们大多行交表婚,一个男子常与舅父家的表姐表妹实行婚配。在家庭里,第一个妻子地位优越,有权支使其他妻子。这也表现了母系的权威,因为第一个妻子往往是舅父家的表姐妹,与母亲关系密切。
在一些民族中除一夫多妻制外,还存在一妻多夫制。如以列列人,一个女子成年后,邻村的小伙子可以把她“偷偷拐走”。在6个月内,她应是这个村落中所有年龄相当的男性未婚青年的“公共妻子”,可以与他们任何一个人发生性关系。最后一个同她相好的男青年,如果在此期间没有和别人订婚,就和她结为正式夫妻。从这里可以看到古代遗留下来的群婚制痕迹。
另外,在非洲加纳和科特迪瓦南部沿海一带,即阿肯人和拉贡部落分布区,也保留着浓厚的母系制色彩。在他们传统社会中,每个地方首领都得有一名女性辅佐人,称作首领的“母亲”。在司法方面,她比首领更有权威。在阿散蒂和芳蒂土王身边,太后是最有影响的人,她的权力不亚于中国清朝时期垂帘听政的慈禧。
除这两大地区外,非洲还有不少民族也不同程度地保存着母系制的残余,处在向父系制过渡的不同阶段。
二战后,尤其是大多数非洲国家独立后,母系制阻碍了社会现代化进程,正受到历史潮流的冲击,有的已直接让位于现代社会的阶级关系,而且整个氏族部落制也处在被淘汰和瓦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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