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尔躺到床单上,身体在棉缎上滑动。他浑身散发着臭味儿;他能闻到自己跪在上面的那一块土壤的气味,闻到另一个男人身上像铁和麦芽混合后的汗味,闻到自己的须后水和回家路上的两瓶啤酒的余味(好像这就是家,好像啤酒真的起作用),还能闻到他上楼时扣进嘴里的森森糖的甜味。他朝前挺身贴近莉莲光滑的脊背,她没有抗拒。
“你的鞋。”她说,他于是把鞋踢掉了。
麦尔仍穿着绿色华达呢外衣,他将沉重的手臂搭在莉莲腰部环抱着她,莉莲没有抗拒。
正如那些守候在大门口的女人和赞助商们所想象的那样,即使在清晨七点钟,即使脸颊上印着一块枕套的皱痕,麦尔仍是相貌英俊的男人。棕色的卷发衬托着他白亮的前额,睫毛长而浓密就像是两把刷子,他的罗马式鹰钩鼻如依地语剧院的前端一样高耸,在布尔斯坦式下颚(在别处又被称作巴里莫尔式下颚,当莉莲第一次见到八英尺高的约翰·巴里莫尔出现在银幕上时,她注视着他闪亮的牙齿与帽盒一般大的酒窝,不禁满怀惊喜地联想到了鲁本的下颚)的搭配下显得均衡调和。麦尔唇形饱满,唇色红得恰到好处,他发出轻微的鼾声,听上去并不使人不悦。
她想起鲁本穿着内衣和宽松的吊带裤帮忙打理睡床的样子,他铺好床单,抚平毯子,拍打枕头,拉紧棉缎床单的四角以使饰有条纹的边缘与床垫的边缘吻合,他做着这一切时麻利自如就像个灵巧的主妇。在那个时候她很喜欢他,但她最喜欢的还是将整个身体都贴在他身上的那一刻,他会用英语叨念着她的名字,她会在他上面尽情舒展这样他们就可以从胸部到臀部合二为一,最后他会发出呻吟并用依地语说她让他无法抗拒。
莉莲叹了口气。麦尔张开眼微笑地看着她。这个男人整晚不归,和衣而睡,醒来时浑身还散发着牲口棚般的臭味,可现在他却正微笑着,就像告诉亚伯拉罕要振作起来的天使一般慷慨而坚定。就像布尔斯坦家的男人一贯的那样,麦尔没做任何道歉,只是答应当晚带她去雪松街118号的欧德餐馆吃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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