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顺左右为偏听,依左右为偏信。偏听必失其正,偏信必失其公。古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盖明暗系于不偏。用才用刑,岂可偏也?欲得公正,必守公明。唯能公明者可以为民父母。夫子谓能听国人之论,且加以考察甄别者,以公论决人之使用与生杀,乃极重民意之法,亦公明之法耳。
重公论、重民意,不盲目从民意,必加详察细考,乃夫子先进之用人观。为民父母者,岂可不读此论,不依此论?选才用刑皆以民意为根本,其思想至为可贵。朱子注曰:"民好好之,民恶恶之,可为民之父母。"其观点何其先进!
〔原文〕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译文〕
齐宣王问:“商汤流放夏桀,周武王讨伐商纣王,有此种事吗?”
孟子回答说:“史书上有这样的记述。”
齐宣王说:“当臣子的却杀掉他的君王,这样做对吗?”
孟子说:“危害仁爱的人是无道的人,叫做‘贼’;危害义的人是混淆是非的人,叫做‘残’;残贼之人叫做‘独夫’。我只听说周武王杀了个‘独夫’纣王,没有听人说过他杀过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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