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之夜谋杀案 上一章     回书目   下一节   

第二部
第九章 伊林渥斯博士扮演阿里巴巴(1)
作者 : 约翰·狄克森·卡尔(美)
  阿拉伯之夜谋杀案

  

  “这个嘛,长官,这里就有一个,”他指出事实。“或许这是苏格兰的一种仪式。总而言之,您打算怎么办?我想,我应该告诉您今天的晨间报告中指出,有个身份尚未确认的男子,昨晚被杀死在韦德博物馆。总探长海德雷认为,这件命案可能和这封信有关。”

  他向我详述了极为有限的第一手内情,我太惊讶了,一时之间无法反驳他。你们知道的,老杰·韦德发财以前,我就认识他很久了;我们都出生于桑孟塞的同一个村子里。他对废墟遗迹之类的东西一直是情有独钟——和酒馆比起来,他宁可待在废墟中流连忘返——但他以前不像现在会刻意摆出神秘兮兮、博学多闻的学者气派。我记得有一次在利托顿高地(High Littleton)和布里斯托(Bristol)之间的旅途中(当时那条路上的尘土就有6吋厚),老杰·韦德身穿一套格子花纹的衣服,头戴一顶帽缘卷曲的长礼帽,试图骑着一部车座有6呎高、价值1便士的脚踏车。一路上,他就像踩高跷似地蹒跚而行,而且每每前进了十几码远,便会连人带帽摔下车来,但他总是又爬上车座去。老杰·韦德就是这种人。当时有个倾身靠在篱笆上的农夫看到这般情景,认为他这种举动分明是一种自我牺牲的行为,于是就说了:“韦德先生啊,您这是在干什么呢?”老杰回答道:“我已经把这顶道地的高礼帽摔坏了,不过,我对天发誓,我再这样摔下去,今晚便会抵达布里斯托的。”然后他——我的意思不是说他真的把帽子摔坏,但是他的确就这样到达了那个地方。后来,他甚至留起像骑兵队那样烙满整个下巴的大胡子;偏偏他是个结实健壮的矮子。接着他往北方发展,卖完亚麻布制品或长裤之类的东西,赚了很多钱。老杰·韦德有个怪癖:他老是讨厌外国人,尤其是黑皮肤的外国人。虽然我在猜,他可能会认为如果外国人都死光光的话,那是最安全不过的事了——咱们英国人通常都有这种念头,但那一天不会到来的——惟一可以确定的是,他现在最主要的兴趣应该是波斯或埃及的遗迹。直到今日,我还忘不掉那个画面:老杰在尘埃满天的路上摇晃前行,农夫倚身靠在篱笆上,而周遭的苹果树繁花盛开。

  帕普金,就是我的秘书,说道:

  “别管苹果树了。这是一件谋杀案。咱们就别浪费时间了,长官。您要我做些什么?”
吉林出版集团    
上一章     回书目   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