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何姆斯和克尔顿那个女的,就这两个人而已。其他的人我可不想认识,”他语气冷淡,“因为我对他们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记得蜜丽安有一张山姆·贝克特那家伙的照片——是一张放大的彩色照片;她喜欢那种幼稚的东西。而我画过一张精准无误、需要高度技术的类似图片,它巨细靡遗地呈现一只马来半岛的红猩猩。”
“这的确非常需要技术。”
他细想了一会儿。
“好吧,我的说法当然是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当蜜丽安告诉我贝克特在开罗公使馆待不到8个月,就可以说一口像当地人一样溜的阿拉伯语时,我却认为在正常状况下,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的微笑又被困窘的悲痛之情所取代。“我为何不想认识他们呢?为什么?我可以和他们应对进退而面无惧色,我对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负面批评可以骂到下个礼拜,我可以——但是,就因为我像个可恶的傻瓜,扛起装满陶器的大皮箱,然后像个小女生晕倒了!”
他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没有用的。我必须孤军奋战到底。我现在告诉你这件事,部分原因是想说出我的肺腑之言,另一部分原因则是想解释为何今晚我在你的办公室里丢人现眼。我只知道我和你的警员发生争执,除此之外我不晓得我是怎么了。我昏迷得不省人事:当你提到有个留着白色络腮胡的人攻击巡佐时,我为什么会突然昏倒呢?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不知道。不过,关于今晚这里所发生的命案,我真的毫不知情;而且,我以前也没见过那位死者。”
说完了肺腑之言,曼勒宁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突然觉得,他又在调整自己的情绪,重新回到那上了妆、时而皱眉愁容、时而高视阔步的军人角色。再一次地,周遭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曼勒宁露出了笑容。从他轻蔑而漫不经心的神态来看,显然他正打算发表一些“别再无意义地空想了!自己又是好汉一条!”之类的言论。不过我得泼他一头冷水。
“如果你什么都不知情,”我说道,“那么这张便条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我把便条放到桌上。曼勒宁皱眉沉脸地瞪了一会儿(他仿佛全身都紧绷起来),但他似乎一点也不惊慌。盯着便条一阵子后,他抬起头来。
“这么说,你是在警局捡到它的,”曼勒宁沉着地陈述。“我猜,我一定是在那里掉了它的。如果你想要听实话,那我告诉你,我是在何姆斯的公寓捡到它的。”
曼勒宁目不转睛地直视着我。
“在何姆斯的公寓……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晚上,就在我抵达博物馆之前。”
“但是你说过,你并不晓得博物馆的聚会取消啊?假如你去过何姆斯的公寓——你是什么时间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