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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婴是人类早期存在于各人种之间的一种现象。在蒙昧时代,生活资料的贫乏,使饥饿成为人类生存的最大威胁。为了保证血脉的传承,当时的人类选择了保证成人生存而牺牲弱小的办法,以节约生活资料。有学者分析,其现象也可能与宗教有关。
在澳大利亚,土著在进行长途迁徙之前,会将所有幼小的儿女杀害,仅仅留下一两个较强壮的大孩子,据说是避免在路途中挨饿。有不少民族在养大第一、第二个孩子之前,会杀死所有新生儿,这一习惯显然也是为了避免他们与哥哥、姐姐争夺食物。
非洲南部的布须曼人在缺乏食物或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父亲去世等情况下会杀死或将未成年的子女抛弃,而且平时也会把没有自我生存能力的畸形儿童杀死。布须曼人杀死畸形儿童的做法,在已经进入文明时代的以色列人、希腊人、罗马人、阿拉伯人中,甚至作为一种风俗存在着,因为他们把残疾儿童视作累赘。
多数人认为,在原始社会,人类的压力十分沉重,饥饿是人类生存的最大威胁,生活资料极度匮乏,生存的艰难和同自然界斗争的困苦迫使原始人为了自身的生存而不得不做出杀婴的举动,食物的缺乏是导致原始人杀婴的主要原因。历史的记载中,所有的民族在发生大饥荒或者其他灾害时,几乎都不同程度地有过杀婴的行为。
还有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原始社会不可能有完善而有效的避孕方法,杀婴是比流产安全的一种措施,而且选择性的杀婴还有优生的意义。在早期人类社会广泛存在着的杀婴风俗,实际上起着控制人口增长的作用。持这一观点的人特别强调,相对于男婴来说,原始的杀婴者似乎更加偏爱杀害女婴,由此导致的女性人口下降而直接导致了整个社会总人口的相对减少。
也有人解释说,杀婴是原始宗教的一种仪式。爱护婴幼儿是人类的天性,即使是原始人也不能例外,散布在全球各地的婴幼儿厚葬墓即可证明这一点。但是原始人大多信仰天地鬼神与人能交互感应的原始宗教,认为惟有天地鬼神的帮助和指导才能获得丰裕和安宁的生活。因要想得到天地鬼神的帮助,就必须不时地向他们敬献贡品,而最珍贵的礼物就是自己的婴儿,那么杀婴就不足为怪了。
在原始宗教看来,使全部族能安居乐业、繁荣昌盛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牺牲自己的孩子,能够献出孩子是父母巨大的荣耀,轻视甚至厌弃孩子的意思根本不存在。另外,原始宗教中有着根深蒂固的转世思想,这使人们认为死去的孩子将来还会复生,所以不会十分悲痛。至于杀婴者喜欢杀害女婴,则可能是母系氏族社会女孩子更尊贵的反映。缓解食物匮乏和控制社会人口等只是杀婴的后果而不是原因。
后来有人开始提出杀婴行为只是原始人类从他们的动物祖先那里承袭来的某种兽性。大量事实证明,野生动物中杀婴现象十分普遍,从灵长类、食肉类、啮齿类,直到鸟类、鱼类都有发生。印度的一种食叶灰猴原本十分温顺合群,但在新老猴王交替的时候,它们总会把还没有断奶的幼仔全部杀死。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母猴早发情,新猴王就能与雌猴顺利地交配,从而早生育新头领的后代。因此大多数的杀婴实例都与繁衍生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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