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因此说:“如果许先生用粮食去换锅、农具,这不能说对陶工和铁匠有所妨碍,那么陶工和铁匠用器具去换粮食,又怎么能说他们对农夫有所妨碍呢?何况许先生主张自给自足,那他为何不自己亲自做陶器和铁具,一切东西只从自家里拿来用,又为何忙忙碌碌地拿粮食与别人交换呢?”
孟子对陈相向他宣扬的观点没有直接批评说是不对的,而是用设问诱导的方法,一步步摆事实讲道理,将许行的观点驳得体无完肤,但却又合情合理,让陈相在不知不觉中就接受了孟子的批评意见。
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如此,捷径总是最短的路,最有效办法常常是最简单、最基本的方法。其实,有时候直接将对方的缺点、错误指出来,反而是避免伤人自尊心、避免双方误会、避免使人产生逆反心理等的最好方法,往往能达到批评者预期的效果。
批评“点到为止”即可
如果我们在批评别人时不注意方法,狠狠地将对方批得体无完肤,那么,对方很可能就会“明知道自己错了,可就是不改正”。
比如,某公司的一位员工经常迟到,上司如果当面对他讲:“你到底还要迟到多少次?公司并不只有你一个人,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你这种行为根本无视公司的规定,你该好好反省反省了!”
与其这样说,倒不如抓住对方的“良心”点到为止:“我想你肯定也知道迟到是不对的,如果你能坚持这样正确的看法,相信很快你就能发现员工准时上班的乐趣。”这样的说法,相信员工更愿意接受。
实际上,如果对方犯的不是原则性错误,或不是正在犯错误的现场,我们就没必要“真枪实弹”地批评。我们或者不指名道姓,用温和的语言,只点明问题;或者是用某些事物对比、影射,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点”到为止,从而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即可。
俗话说,批评的话最好不超过三四句。会做工作的人,在对人批评教育时,总是三言两语见好就收,不忘给对方留下一定的余地;然而有些人就不是这样,他们总是不肯善罢甘休,非要将对方批评得体无完肤不可,结果是过犹不及,往往将事情推到了反面。
某学校的一位女大学生李某与校外的一名男青年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件事让学校领导知道了。领导就抓住这点,将李某狠狠批评了一通。当然,李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很诚恳地向领导认错。这件事本该到此为止,但领导却不肯善罢甘休,非要李某写下书面保证,并公开在系里认错。书面保证可以写,但公开认错就有点勉为其难了。这种事本来就不怎么光彩,如果让系里师生知道,一个姑娘家以后还怎么见人啊?李某难以接受领导的要求,只好离校出走了。
一般来说,批评要适可而止,没有必要非置对方于死地。因为我们批评人的目的是为了救人,为了帮助人。一个人犯了错误,我们对这个错误的某一点提醒一下就行了,再翻来覆去地批评就没有必要了。将过去的错误多次批评,总是纠缠不休,不仅于事无补,而且也显得有些愚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