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伊甸园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第二部分
第六章 胡安死了(10)
作者 : 沐童


  【文字4】

  

  西班牙是一个有流浪传统的国度,这一点非常有趣。或许因为国土面积广大而大部分是沙漠,或许是由于历史上不断地被异族征服,总之在巴塞罗那的街头经常可以看见带有行吟诗人气质的流浪艺术家。几百年前,西班牙居然流行着一种被命名为“流浪汉文学”的小说,就连大文豪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也带有行吟的气质。遗憾的是,这些小说被杨绛等翻译家介绍到中国后,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多大兴趣。而在我看来,流浪汉小说才是理解西班牙、理解西班牙的城市的根本。

  那些流浪艺术家们有的在街边默然作画或表演什么行为艺术,慷慨地路人会在他们面前的罐子里扔上几个欧元,而他们却显得毫不在意。毫无疑问巴塞罗那是适宜艺术家生存的,因为这座城市足够放荡,没有规则,否则如高迪和毕加索一样的天才或许一生都只能在街头卖艺,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匠人。

  

  【文字5:】

  

  毕加索无疑是上个世纪最伟大艺术家之一,他是西班牙人,却获得了群星璀璨的法国画家们毕生都无法获得的殊荣:在自己活着的时候亲眼看见自己的作品被收入卢浮宫。尽管毕加索只在巴塞罗那生活了不到10年的时间,他的一生却始终保持着典型的巴塞罗那人的性格:放荡不羁、交友广泛,离不开女人。据说,即使是在佛朗哥的独裁统治之下,每个巴塞罗那人仍同时拥有几个情人。这与贞节无关,而纯粹是艺术的事。一本艺术史著作上曾有这么一段有趣的记述:

  “毕加索抽出一本私人记事本……里面有他突如其来的灵感,特别是他的性意念……在所有表现肉欲的画面上,都有一层羞答答的轻纱,将他的欲念改变成一种象征,一种仙境,一种神话……有一天,他指着春多川歌画的春宫图对我说,艺术从来就不是贞洁的。”

  

  

  【文字6:】

  

  天气晴朗的时候,巴塞罗那大教堂门前的小广场是最适宜落脚休息的场所,因为可以免费观看到很多流浪艺人的表演,还可以在街边买到非常美味的火腿。西班牙人喜欢吃生火腿,连蹄带骨,在某种我尝不出味道的原料里精心的腌制过,吃起来味道怪怪的。欧洲人很奇怪,无论什么地方都有嗜吃生食的习惯。在丹麦,人们生吃牛肉,血红的肉丸浇上奶油直接吃,那是丹麦的“国菜”。法国人生吃牡蛎,并以之提升性能力。到了西班牙,又要生吃火腿。从北欧到南欧,大抵都是如此。虽然这些生吃的食物我也一一品尝过,事后却都会有点不舒服。

  巴塞罗那街头经常可见成群结队的吉普赛妇女,他们通常披散长发,眼睛很大很明亮,显得风尘仆仆。她们有时偷窃,有时抢劫,有时只是傻傻地用蹩脚的英语和游人们搭讪。她们不如梅里美笔下的卡门那样有魅力,但也是城市中的一道明亮的风景。

  

  【文字7:】

  
百花文艺出版社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