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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权力与陷阱
第四章 绝对权力下的相对腐败(3)
作者 : 丁一鹤


   郝和平曾经买过3处住房。其中,2002年5月份参加单位房改花9万多元在海淀区购买了第一套住房。第二套住房是2002年下半年以儿子郝某的名义在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者家园购买的,房款100多万元。第三套住房是2004年下半年在朝阳区畅清园小区购买的,房款也是100多万元。仅仅这3套住房,按现在的市场价格至少在400万元以上。

   此外,郝和平还有相当数额的家庭存款,仅在创业者家园那套房子的保险箱里,就放着40多万元现金。因为郝和平经常出国,所以存款中除了人民币,还有一些外币存款,美元大概有几万元,还有一些法郎、日元等。

   新华社记者李京华曾经给郝和平夫妻的财产算过一笔账,郝和平家庭收入大致如下:一是郝和平和妻子付玉清的工资及补助。郝和平年收入6万元左右,付玉清年收入10万元左右;二是购买股票挣的钱。1992年原医药局组织购买“哈尔滨制药厂”原始股,本金和盈利大概得到20万元。另外,购买“华北制药总厂”“东北制药总厂”等上市医药公司的原始股票,这些股票挣了五六十万元;三是在首都医科大学授课以及出书、发表文章的收入。郝和平在首都医科大学带本科生和研究生,首都医大每月给2500元,3年下来有八九万元。带研究生研究课题,每月有1000元至2000元的劳务费,3年下来大约有二三万元。出版《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一书,在行业内部的杂志上发表一些文章,并参与编写内部的法规教材,这部分的收入累计下来共有5万多元;四是参加一些论证会、咨询会以及讲课的收入。郝和平参与了很多国家、省市、企业的重大医疗器械项目的论证,收到的咨询费也有五六万元。从2000年起,各省市药监局、地方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各企业邀请其去讲课,这些讲课费用累计大概有三四十万元。

   如此算下来,郝和平不管正常的还是带有灰色的各项收入,他的家产早已拥有数百万元,他的确不值得为几十万元折戟沉沙。可是,他的鞋子最终还是“湿了”,而且湿得很低级。

   犯三宗罪,每一宗背后都是权钱交易

   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指控,郝和平的犯罪主要有3项,第一项是伙同妻子付玉清,以房屋装修为名,向郝和平的老朋友、山东某医疗器械公司总经理陈先生索要贿赂20万元。

   对于这项指控,郝和平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郝和平和陈先生有20多年的交情,郝和平大学毕业在卫生部医疗器械局任普通干部时,陈先生的公司也刚刚起家。从那个时候开始,郝和平经常给他们做一些技术指导。为了表达对郝和平的感激,豪爽的山东人陈先生对郝和平说过很多次:“你有什么经济困难就提出来!我来办!”
中国城市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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