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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权力与陷阱
第三章 谁把厉建中拉下马(14)
作者 : 丁一鹤


   1998年,沈俊林主动向结算中心还款1000万元。张玲英感觉不对劲,查了沈俊林的账户发现,他已经私自将该股票账户内的股票转到了海南。事情严重,她随即向厉建中作了汇报。

   漏洞随时有可能被发现,厉建中感到了自己的位子在摇晃,他再出奇招,使起了障眼法。这障眼法,就是数不清、理还乱的三角债关系。

   他让张玲英制作了两份协议:一份是结算中心与银事达咨询公司的合作协议;另一份协议是结算中心、银事达咨询公司和银事达经贸公司(一院在该公司控股85%)三方签订的,将结算中心的权利转给银事达经贸公司,并将两份协议的签订时间倒签为1996年4月。从此,结算中心与沈俊林脱离了直接关系,而银事达经贸公司由一院控股,1.1亿元的漏洞更加隐蔽,也留出了足够的时间来弥补。

   利用同样的手法,厉建中玩起了一连串让人眼花缭乱的空手道。1998年7、8月份,沈俊林陆续归还2179万元。利用向玲珑花园(一院控股75%)做中间方,结算中心账面上的1.1亿元借款全部还清。此举形成了银事达经贸公司则欠玲珑花园8800万元,沈俊林则欠银事达经贸公司8800万元的局面。

   就这样一环套一环,厉建中用新套解旧套,等待着沈俊林的陆续还款。然而直到案发后,沈俊林才以其个人财产将欠款还清。在这之前,厉建中为掩盖漏洞花招百出、机关算尽。

   1999年厉建中出任火箭股份董事长,为他挪用资金提供了便利。他一手抓权、一手抓钱,真的以为自己成了股海中的弄潮儿,肆意妄为起来。而如此大规模的资本运作,给予厉建中的,不仅是地位、荣誉、金钱、美色,还有耻辱、堕落和无法饶恕的三宗罪。

   一是挪用公款。1997年下半年,厉建中的朋友张某多次找厉建中借款炒股。厉建中轻车熟路,再次玩起了障眼法。他找到一院下属单位华宇机器人技术开放公司总经理孙某,谎称有笔款要从其单位走下账,让其向结算中心借款500万元。孙某收到贷款后将该款汇入了张某指定的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

   二是受贿。厉建中利用职务的便利,大笔一挥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的资金。借钱的朋友们自然个个感恩戴德,对厉建中的勒索笑脸相迎。张某在还500万元的贷款时来找厉建中,拿来八九万元现金,说是利息的多余部分。厉建中讲:“就这么点啊,先放在你们那吧。”张某当然知道话中有话。果然,2000年底,厉建中向张某索要40万元用于炒股。1998年初,厉建中的女儿要出国留学。沈俊林将厉建中约至燕京饭店咖啡厅,以女儿出国需要路费为名扔下2万美金。对于老朋友的钱,厉建中收的放心、自在、心安理得。
中国城市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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