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为什么要行走
为什么人要行走?不仅仅走动就是风景吧。你多去一些城市,一些地方,你的视角就有扩展,你的胸怀就会装下一些你曾经心胸没法装下的东西。毫不谦虚地说,曾经,邓皓的文字是一些流行刊物看点的保证,也是一些美文作者用做范文的标准。当文坛“白马王子”那两年,1000元一篇的专栏都开过好几个,可是后来当读者没烦的时候,自己就烦了,深度地烦了。文章不是用来卖钱的,那样作家会做得很没意思,说得不好听,有点像把自己当做卖的。我在乎自己写文章的后劲还有,我还能写出读者感到不熟悉和惊讶的那种文章。许多的作家,年岁长了,笔头工夫没长,心志没长,还在文章里一个劲地重复自己,矫饰自己,这样的人,我比看文盲还瞧不起。文盲不识字,但他不浪费纸张。
我在长沙不跟任何的文人交往,一个原因是我坚持认为:比我有才气的作家真的不多,那个真的才子,我看他们的书就可以。就像他们恨得我要死,但偶尔见到我的文章,一定不会说我太差劲,这样就好了。
写作是孤独的事体,不是大家一起喝酒,一起抒发孤独郁闷以及彼此看谁形容词用得绚烂,也不是看谁能蛊惑更多的比自己级别低的文学痴傻儿。文学青年的特质,在我身上一点都没有了,我的进步或许就在这里。
中国最好的写手在北京和广州,因为这两个地方的作家都是活的,不是标本,而且很少拿自己的作品意淫他人,手淫自己。他们是真的牛逼。他们在自己的地盘上画圆,很瘪的那个圆,你怎么看,都有梵高的味道,绝对不是技术欠精准的。
我曾经给《南方周末》写第六代导演的稿子,编辑跟我说:你是那个写散文的邓皓吗?你怎么会写艺术散文了?我说,你可以觉得小孩子写风花雪月很柔媚很忧伤很可爱,但一个大老爷们那样写你不觉得很恶心吗?我做副刊主持的时候,对那些文笔很烂但投稿兴致比做爱还狂热的,常常是恶语相向;那些昭然若揭拿稿子换钱的,更是一律信箱锁闭。因此我的作者有两种:一种是深得我厚爱的才子或没才华但写作动机纯粹的,另一种是被我用狼牙棒打得很惨烈的“机器人”,文章就像流水线上作业,而且乐此不疲,就因为这一点,我知道自己得罪了全中国最多的写手。
曾经有两年的时间,没写一个字,有人说:你不觉得文才浪费很可惜?真的不以为。中国文人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少你一个真的不算少。偶尔写文章的时候,发现自己文字和思想都在变,那时候,很真实也很开心的一个事实会告诉你:文字是骨子里的东西,丢不掉的。思想长了阅历长了,你体现在文字里的才华才会跟着见长。墨水的汪洋里,行走不了文学的大船。
现在女性时尚字典里有一个词:骨感!我觉得做文人,柔软不行,骨感很好。
所以,我的观点是:你要做文人,就不要以天天厮守文字的方式去建构文人的形象,文人在生活里,在学习里,更在行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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