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表情从万分惊愕到十分为难再到隐隐的忧愁,最后他说:你的话,听上去很有道理,听上去很符合逻辑,再明白不过了,但是我要告诉你,非雾,如果我能放得下,我就不会这样缠着你了,我还要告诉你,我对我的老婆孩子,包括萧萧在内,完全是出于责任才照顾得面面俱到。我本来是可以离婚的,但是我不能,因为容慧和我是贫贱夫妻,我白手起家,当年她跟着我吃了不少苦,我不能忘本,况且还有孩子。至于萧萧,她已经跟了我两年,和她认识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坐台小姐。她很爱我,在遇见你之前我就提出要与她分手,她已经二十五岁了,她应该找个安定的完全属于自己的归宿,我不能再耽误她了。我想放她走,但是她一直坚决不同意,我暂时没有任何办法,只有这样。可是我对你,是真的不能自已,甚至可以说,我很爱你。我从来没有这种感觉,我希望自己年轻二十岁,我知道我是在幻想,我想我是走火入魔了。我也有我的原则,非雾,我爱你,但是我不会跪下求你,我是个男人。如果你真的拒绝我,我会很难过很痛苦,我的痛苦在心里。我会慢慢地习惯你的残酷,直到爱上这种感觉。
我仍然揪心地痛,我几乎要落下泪来。但是我脸色一变,冷冷道:时间可以治疗一切,我们到此为止吧。
浩龙哥并没有看见我瞳孔里的悲伤。外面的阳光是那么刺眼,我戴着太阳眼镜,恍惚间,我以为自己已经做了浩龙哥的情人。我悄悄看他一眼,我心中荒凉。
爱。
这是爱吗?这就是爱吗?赵浩龙。到底是欲望还是不甘?抑或二者兼有?总之这不是爱!是欲望!是不甘!是贪婪!是欺骗!自欺欺人!这个世界太寒冷了,我们总是找各种理由让自己活得有点希望,自得其乐。人们往往用“爱”做借口,太卑鄙了。
一个礼拜之后,我开始在另一家酒吧上班。
这一次,我在中式酒吧卖唱。但我不是每天都上班,只在每周一三五七才去。老板是平哥,四十岁的青岛人,值得信赖,他曾是明珠港的常客,还经常点我的房,也听过我唱歌。本来他的酒吧里有两名歌手,一男一女。平哥说如果我在他的酒吧唱歌,不用多久就会出名的。当然,这话说得有点夸张。不过我真的找到了他的酒吧。我们也算比较熟了,所以他对我很照顾。
那时仍然是夏天,漫长的夏天,七月苦夏。
酒吧的生意很好,尤其是周末的时候,那些服务员都忙得不可开交,吧妹们几乎天天烂醉如泥。
我以为我和浩龙哥的事就这样结束了。后来发生的事情再一次验证了母亲说过的话:命中注定的事,强求不得。
命中注定我要和浩龙哥纠缠一生,所以我们的关系不能断。当初是我选择和他到此为止的。我的抉择触犯了上帝,他终于恼火,于是他让我知道了他的厉害。
如果当初让我选择做浩龙哥的情人从而失去自我和选择失去唯一的亲人作为拒绝的代价的话,我宁愿选择失去自我。
在那个夏天就要结束的时候,我失去了我唯一的亲人——我的爸爸。他死于脑溢血。送到医院不到半个小时,医生宣布了他的死亡。
那是黄昏时分,爸爸的脸上还有夕阳的淡淡光辉,可是他死了。我僵在那里,失去了意识。就像母亲离开我的时候一样,但是,这一次,我失去的是最后的底牌。我再也没有至亲的亲人了!
我不知道后来我怎么回的家。当我有了意识的时候,发觉已是午夜十二点了。我的手机上有十几个未接电话和七条短信,是平哥。今天是礼拜三,我应该去上班的。
我给平哥回了电话,说明情况。他安慰我:要坚强,要勇敢,以后的路还长。他要给我放一个礼拜的假作为休息,我拒绝了。我说:我后天就去上班。
我想到了我那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还有爸爸的前妻,我应该通知他们。他们知道以后会做什么反应呢?
当天夜里,我给大哥哥打了电话,把事情告诉了他。大哥哥在电话那头傻掉了,半天没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