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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第十六章 火烧《明报》(3)
作者 : 张圭阳


   中英联合声明尚未有正式签署前,香港政府在1984年7月18日发表《代议政制检讨绿皮书》,计划要在香港推行“有阶段性、有限度的议会民主制度”。1984年11月21日,港府发表《代议政制绿皮书》,进一步扩大由功能团体及选举团进入立法局的议席数目,由绿皮书建议的十二席增加到二十四席。1987年港府的政制检讨,再进一步扩大民主选举成分,最后导致1991年立法局议席全面由普选及间选产生。香港政府在七年间积极推动议会民主,但是在发展步伐上却与中国政府的部署有出入。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副主任李后在1988年提请注意,如果港府在当年就推动立法局直选,有违中英联合声明。中国政府一直希望,1997年以后的政制,应与以前的政制衔接。而在基本法还在草拟的过程中,英方已经在香港大步推行代议政制,把民主的成分大幅加入政府体系内。

   从1982年至1986年,议政的压力团体相继涌现,计有:

   1984年9月,八十九个压力团体组成了联席会议,争取立法局内有更多直选议席。1985年5月,部分压力团体认为,在三年内压力团体会转化成为政党,参加1988年的立法局选举。港督卫奕信爵士亦表示,1991年香港出现政党是自然趋势。事实上,香港众多的压力团体,从1984年到1986年,已经逐步转为政党模式运作。他们亦提出口号,要第一届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香港的各类民意调查亦显示,七成以上被访者认为,立法局议席应由直选产生。在以上的环境气氛下,基本法政制主流方案定出要到2012年才决定是否由普选产生行政长官;而立法议会的普选议席,到了2007年才占一半。将基本法的发展民主的步伐与香港政府发展民主步伐两者相比,争取民主的团体,自然是对草拟方案大表反感,认为非常保守。《明报》及金庸受到了众多民主团体的围攻,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金庸在1988年11月25、26、27日一连发表三篇社评为“主流方案”辩护。第一篇社评《没有一国的行政首长是直选产生》,第二篇《直选首脑少之又少》,第三篇《民主国家如何选出行政首长》。由于受到指责利用社评为自己的政见作宣传,从11月28日起,又一连十二天,发表署名系列文章《平心静气谈政制》。在系列文章发表期间,《明报》新闻版面亦作出支援社长行动:11月30日用克体大字标题“邓莲如称不算保守”来支援金庸的政制方案。对反对的声音,《明报》新闻版面上则以极少篇幅报道。12月1日,新闻版面上的标题,如“一些报章作不公平攻击,金庸撰文有因”。12月1日,四名香港中文大学新闻系研究生去函香港多间报社,指传媒乃“社会公器”,老板不应私用社评来阐释自己的立场。12月2日,二十名大专学生在《明报》报社门外焚烧《明报》,抗议《明报》在处理“主流方案”问题上的立场。《明报》以第七版、两栏的高度刊登了这条火烧《明报》的新闻。
湖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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