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与明报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三部分
第十五章 押 摊(3)
作者 : 张圭阳


   1989年6月24日新加坡《新明日报》发表访问金庸文章,亦旧事重提,文章问:“是不是《明报》当年押错了摊?”金庸说:“全香港都反对大核,这不存在押摊不押摊问题。《明报》押摊已押了三十年,有错有对,我们没有认输,我办《明报》这么多年,主张都是一贯的,并没有改变过。”

   《明报》的确是把摊押在反大核一事上。《明报》有目的地在副刊及自由论坛组织了一大批反对兴建核电厂的稿件;《明报》的新闻,虽然也有赞成建核电厂的,但是大量及以头条处理的新闻,都是反对兴建核电厂的。《明报》社评更是不断抛出纲领性的分析,为社会上的反核运动,提供理论根据。从6月到9月核电厂签约为止,一共有23篇社评反对核电厂。23篇反核社评如下:

  

   1986.6.4 香港就成了死港

   1986.6.21 要计算“政治安全系数”

   1986.7.10 “不必须”与“必须不”

   1986.7.19 不必讨论与必须讨论的问题

   1986.7.20 安全问题早有结论

   1986.7.23 核电厂择址法例质疑

   1986.7.25 “非常性的经济损失”

   1986.7.27 有没有“太平门”?

   1986.7.30 “不大可能发生的大事故”

   1986.8.4 政治和经济上的考虑

   1986.8.5 大亚湾核电和政治

   1986.8.10 《明报》愿与核电考察团打赌

   1986.8.12 一百六十六分之一

   1986.8.13 关怀香港,各尽其责

   1986.8.22 连串错误酿成巨灾

   1986.8.31 立法局议员核电“公关”团报告书

   1986.9.4 核电考察团代表谁?

   1986.9.6 民意怎样划分等级?

   1986.9.11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能搬迁

   1986.9.12 香港情况独一无二

   1986.9.16 坐不垂堂曲突徙薪

   1986.9.24 考察团北京行的成果

  

   《明报》由始至终不改立场,坚决反对核电厂在香港五十公里范围内兴建。金庸深信,反对这件事,“对港人有利,对中国有利……《明报》在反对的过程中,赢得许多人的认同,包括‘不少草委’也赞成《明报》的意见”。

  
湖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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