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与明报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三部分
第十四章 自由+法治=稳定+繁荣(2)
作者 : 张圭阳


   1845年2月20日至1853年9月21日,《德臣报》 (China Mail)取得政府宪报刊印权,刊印政府宪报带来可观的广告收益。根据《德臣报》与港英政府的协议表明,《德臣报》每刊登十六行的港府条例或通告,便向港府收费二元,另外个别刊印政府通告及法例,每一百本每页收费二元。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德臣报》由于失去承印政府宪报的特权,也就更改亲港英政府立场,大骂政府。

   政府宪报自1859年12月起,交由一家私人公司印制,不再与报社挂勾。1952年1月政府成立印务署,自行承印政府宪报。

   十九世纪英文报章与港英的关系,充满了矛盾。英文报社的主事人,有基于个人对港英官员的恩怨,而在报上炮轰官员,也有基于当时部分官员的贪污和舞弊而揭发指控。港英政府也屡屡以诽谤罪回敬。如《中国之友》报的主事人台特仁 (William Tarrant)因为指控港英政府护理总督威廉·坚贪污,被指诋毁官员,入狱12个月。《孖剌报》(Daily Press)股东赖德(George Ryder)也因指名道姓揭露港英政府官员贪污,被判诽谤罪成,于1858年入狱六个月。

   十九世纪的香港中文报纸,其兴趣与焦点并不在香港,而在中国大陆。以极为重视言论的《循环日报》为例,从1874年创刊至1884年的十一年期间,其言论近七成是涉及内地政治及社会事务,提及香港事务的,只占一个很少的比例。中文报纸并不像英文报纸那样,向伦敦发行海外版,英国及香港的英国官员并不能通晓中文,这些都是构成香港中文报纸与港英政府,并不产生任何紧密关系的原因。

   二十世纪初期,中国大陆上许多政党,相继在香港办报,制造舆论,香港报业成了中国大陆政治延伸的一部分。港英政府也就相继制订多项法例,确保港英政府在香港的管治权,不致被动摇。

   1967年香港暴动之前,港英政府与中文报界,一直没有什么往还。中文报业的主事人,是中国内地的老一辈报人,港英政府决策官员来自英国,彼此并不说一种语言,没有参与同一社团活动,也没有任何政治组织作为桥梁,把两者结合在一起。

   1967年香港骚乱发生之后,政府委出的调查委员会建议,政府应该在市民大众各阶层中开展公关工作,传达政令。港英政府也扩建政府新闻处编制,1968年成立公共关系部门,目的在维系本地及居住在英国及海外的香港人,促进公众人士与政府的相互了解。具体的做法,是每天把二十多份中文报纸的新闻,翻译成为英文,在当天发给港府高官阅读;另外每星期出版英文Opinion刊物,把中文报纸的评论译成英文,供二百多名港府高官阅读。

   1982年中英政府展开了有关香港前途问题的谈判,双方在意见发生分歧时,都想援引香港民意的支持;而港府推行代议政制,也同样需要知悉香港市民的意见及争取民意的支持。为了达到上述目的,中文报纸成了优先争取的对象。在香港政治发展过程当中,传媒又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湖北人民出版社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