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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七章“自由谈”的成功(6)
作者 : 张圭阳


  《明报》自1964年1月起,第一版不再刊登香港新闻(重大港闻发生者例外),改而刊登中国大陆的新闻。头版中还会有一个“大陆小事”专栏,有四五则各长四五百字的文稿,主要内容摘录自内地报章,谈论社会、生活、文娱、名人动向等。头版亦会转载外国报刊的特稿,如曾分六天转载法国《星期六晚邮报》一篇《平视红色中国》特稿。(1965年1月24日)美国记者史诺的《毛泽东会见记》,也在第四版,分十四天刊登。(1965年2月7日)刚登完史诺的专文,又会接着刊登日本《朝日新闻》社评评论史诺的文章。 (1965年2月20日)这一类内幕式的转载,也有助《明报》塑造起中国事务权威者的形象。

  知识分子动向的消息,《明报》的报道篇幅,也大于香港其他报章。如蜚声国际的美籍华人物理学家杨振宁1965年1月3日在香港短暂停留,与阔别了十九年、由大陆到港的父亲及兄弟相见。《明报》用了头版全版来报道,还刊登由记者陈非、章亮所写的特写《温文尔雅杨振宁》。《明报》社评 (1965年1月4日)以《杨振宁挥泪别父》为题,借题发挥,批评大陆的教条主义者。又如港大学生会为了在讨论中使用英语或华语而起纠纷,《明报》也会作出评论。

   新闻以外,《明报》在副刊也组织了许多专栏,讨论国事。如周青的“北望神州”、黄爱华在“自由谈”上发表的“论祖国问题”系列、曾雍也“明天的中国”系列、向中“中国的出路”、高雄以三苏为笔名的“怪论连篇”、董千里的“项庄谈舞剑”和徐慧之的“明窗小札”(徐慧之的专栏主要由金庸执笔)。《明报》的许多编辑方针和政策,如果不想太正式地向外公布,往往就借用徐慧之的名义,在“明窗小札”上透露出来。《明报》为了适应国际局势的发展,而调动了报社的大方向,也是首先在“明窗小札”上透露出来的。

   1963年1月17日,“明窗小札”中为《明报》的立场再加以明确的界说:

  

   “……我们的立场,是积极中立,明辨是非。……所谓积极中立,并不是消极地既不亲共也不亲台,既不反共又不反台,更不是什么第三势力、中间路线,尼赫鲁式的不结盟主义、狄托式的修正主义,乃是站在中国人的爱国立场,对中共和国府的施政一视同仁对待,凡是利于国家和老百姓者,我们赞扬之,有害于国家和老百姓者,我们反对之。”

   1964年1月12日,《明报》增刊《东南亚周刊》,随《明报》附送。金庸在第一期发刊词进一步论述报纸的责任:“我们共同相信真理,报纸的责任,是在尽可能将真正的事实向读者报道,不可有丝毫歪曲。这些事实可能对某些人不利,可能为某些人所不愿听闻,但新闻工作者的责任,乃是报道事实。”1964年10月13日,也就是《明报》与《大公报》论争前十二天,《明报》社评引述了新记《大公报》在1926年提出的“四不方针”其中两项——不党、不盲。“《大公报》总编辑张季鸾发表《本社同仁之志趣》,提出‘四不方针’。四不为‘不党、不卖、不私、不盲’。”《明报》认为,“报纸的责任,在于一本良心,认为对的就说对,……如果和某一政党有了固定的关连,甚至是经济上的联系,那么决计不可能有什么公正的见解,……不是东摇西摆地做墙头草,那是新闻学中可贵的‘不党、不盲’原则”。在这一篇论述之中,已经可以嗅到《明报》社评所指的是什么报纸了,《明报》与《大公报》展开论争,那是毫不为怪的事,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而已。
湖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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