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与明报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第四章 创刊的故事(5)
作者 : 张圭阳


   7. 《明报》善变:《明报》原先想办一份武侠小说为主的小型报,但是在出版三四天后,销量只有六千份。办报者听取了报贩的意见,于是积极筹备有社会新闻的“大型报”报纸;为此在出版的第八天,就刊出征求通讯员的消息,希望扩大消息来源,把读者也变成为消息的来源之一。创刊第十天,即5月29日,《明报》刊出“聘请编辑、翻译、记者”启事,为扩版作好准备。《明报》又决定把报社从九龙弥敦道搬到中环娱乐行,以祈靠近有香港舰队街之称的利源东、西街,方便报纸的生产流程及分发。

  由“小”变“大”

   由于销路不理想,单靠发行赚不了钱。加上小报由于版位面积小,许多广告并没有为小报制作广告版。报贩也认为,一份报纸没有新闻很难推销,为了增加收入来源,于是在出版的第十八天,《明报》由“小变大”,成了一张对开的大型报。这个由小报变大报的决定,纯粹是出于商业的考虑。

   改为大报之后的《明报》,版头面积为5.5厘米×17.5厘米。版头内显示的资料如下:

  

   ·本号为创办后第十八号

   ·出纸一大张

   ·每份零售港币一毫

   ·督印人:沈宝新

   ·经理部、编辑部地址:香港大道中娱乐行五楼

   ·广告部地址:德辅道中28号A二楼,电话:27393

   ·承印人为慎记印刷有限公司,地址:利源东街14号

  

   把第十八号报头的资料,与第三号报头的资料比较,已经披露了许多转变。社址从九龙弥敦道搬到了中环娱乐行,承印商换了人,而《明报》的编辑部、经理部与广告部、承印处分别在三处不同地方。在今天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改变,但却是当年香港小报的普遍运作模式:编辑部本身没有排字、制版、印刷机房,需要外发;经理部也没有能力承接广告,也需要外发给大报的广告部,代为牵线拉广告。

   第十八号的《明报》,广告约占四版篇幅中的五分之一的面积,约为一千四百平方厘米。

   《明报》一版分十七栏,每栏十个字,内文字号为新五号铅字,标题则有用特号宋体及初号宋体。标题多以黑色为主,间中也有套红标题。

   改版后的《明报》,第一版是国际新闻版及社评;第二版是“银百合”副刊,有各类读者来稿及电影评论等杂文;第三版为“野马”小说版,有长篇连载的武侠小说,也有一天完的奇情小说;第四版为港闻版,有社会奇趣特稿、法庭新闻及新闻特写。碰上有曲折离奇的香港社会特稿,第一版就会与第四版对调,第一版改刊香港社会新闻。
湖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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