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宝新,浙江湖州人,与金庸是大同乡。1938年上联合高中,结识金庸。后在浙江大学攻读农业经济,战后曾在中国邮政、储汇局银行工作,累积了银行、财务的经验。1946年到香港,在嘉华印刷厂当经理,又累积了一定的出版印刷经验。《明报》能够克服创办初期的连串困难,与沈宝新的勤劳分不开。
《明报》创办初期,危机重重,销量一直只有八千份上下,当时报纸能销一万份以上,就可以说是站稳了。在德辅道中时期,《明报》付稿费感到困难,大部分稿件都是《明报》员工自己撰写,象征性向报社收取极低稿费,当时其他报社一千字付八元到十元。为了节省稿费,当时许多小报,包括《明报》在内,副刊多剪取自台湾报纸,或用坊间旧小说编成。
创办时的艰苦情景,第一任总编辑潘粤生有所忆述:“我记得,在德辅道中时,《明报》前景还很不明朗。有一天黄昏五六点钟的时候,大家工作得很累,金庸说去游电车河吧,于是我们由上环坐到铜锣湾总站,再坐回来。当时金庸说办报纸很辛苦,希望大家办好《明报》,把《明报》作为自己的事业,永不分手。”
金庸与沈宝新当年要开办的,是《野马》杂志。由于杂志成本不高,因此两人开始时只是计划投资一二万元,金庸出八成,沈宝新出两成。但是在筹备过程中,由于听取了报贩的意见,改出报纸,当时沈宝新的全部财产只有二万元,悉数投资在《明报》上。变成是金庸出资三万元,沈宝新出资二万元,这五万元的资金,在三四个月之后已经用光了。金庸把五万元储蓄,也投放下去,即金庸共出资八万元。
第三位股东
结果第一年十万元就差不多亏光了,到了当年圣诞节才开始赚一点钱。金庸在开办《明报》的第一年,亦曾向他在《大公报》的旧同事郭炜文招新股。郭炜文当时任《大公报》广告部主任,手头现金比较宽松,因此出资一千五百元,成为《明报》第三位股东。当时也有报业中人,质疑郭炜文的资金,实质上是新华社香港分社藉郭炜文之手借出参股,表示对《明报》的友好支持。更有前新华社香港分社人员凭记忆所及,指新华社曾想委派当时《大公报》名记者王兆均入《明报》当总编辑。新股东的股份虽然是从金庸的八成股权中让出,但是也引来小股东沈宝新的不满。结果在1961年,《大公报》社长费彝民逼迫郭炜文退股,金庸连本带利还给郭炜文二万元,约为郭炜文投资额的十三倍。从此《明报》一直维持两位股东的局面,大股东金庸占八成股权,沈宝新占两成,直至1991年《明报》上市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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