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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时代中的知识人》 第三部分
陈布雷:人生挣扎(5)
作者 : 许纪霖


  在这一问题上,儒法两家理论上的回答是不同的。儒家认定的原则是“从道不从君”。孟子反复强调臣事君必须以道义为基础,不能以顺为上,一味顺从只是“妾妇之道”。他认为,为臣者须有不向权势低头的浩然正气:“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与此相反,法家主张的是“势”高于“道”,甚至“势”本身就是“道”。韩非认为,为臣的唯一使命就是贯彻君主颁布的法令,不得越雷池一步:“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所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这等于说,违法固须惩罚,法之外立功亦应惩罚,因为表现为法的君主个人意志是绝对至上的。

  以上述两种理论为指导,中国从政的知识分子自古以来就分为两种类型:儒家型理想主义者与法家型技术官吏。像范仲淹、王安石、海瑞等皆属于前者,他们凭藉着“道”的信念,力图变革现实中的不合理成分,与昏庸的君主权势做着悲壮的抗争。而法家型技术官吏从个人品质来说从正直到卑劣的都有,但有一共通点,即都满足于充当贯彻君主意志的人格化工具,在庞大的行政官僚系统中发挥系统所赋予自己那部分的既定功能,而对系统本身的改革却毫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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