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特别重视礼乐,关心道德这些方面,西方人往往不甚了解。可是把孔子心目中的社会秩序表现得更好,再没有别的字眼儿比“礼乐”一词更恰当了。孔子回答弟子问为政之道时说(子张问政,子曰):“师乎,前,吾语汝乎?君子明于礼乐,举而错之而已。”(谓举礼乐之道而施之于政事。见《礼记》第二十八《仲尼燕居》)听孔子说这种话,似乎过于幼稚天真。其实从孔子的观点看,这也容易了解。我们若记得孔子对“政”的定义是“政者正也”,自然不难了。换言之,孔子所致力者是将社会之治安置于道德墓础之上,政治上之轨道自然也由此而来。《论语》上有这样的对话:
或问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
换言之,孔子差不多可算做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因为他的最高政治理想在于社会上大家和睦相处,因此管理社会的政府已然没有必要。这个意思在这几句话里,也暗示出来,他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但是如何才可以达到此等无讼的地步呢?他在后文里另有说明。但是切莫误解的是,孔子为政最后的目的,与刑罚礼乐的目的是相同的。在《礼记·乐记》中说:“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孔子从不满足于由严刑峻法所获致的政治上的秩序,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在政治上孔子认为有两种等级,他曾说,齐国再往前进步,就达到鲁国的文化程度,也就是达到了第一阶段的治世;鲁国若再往前进一步,就达到了真正文明地步,也就是达到了第二阶段的治世。
(二)礼——理性化的社会
儒家思想,在中国也称之为“孔教”、“儒教”,或是“礼教”。西洋的读者会立刻觉得礼字的含义比纯粹的礼仪要复杂得多,或者觉得孔子的思想是一套假道理。我们对这个问题必须严正从事,因为“礼乐”一词在孔门著作里屡见不鲜,似乎包括孔子对社会的整套制度,正如“仁”字似乎包括了孔子对个人行为的教训精髓一样。“礼乐”一词的精义及其重要性,在本书后面将有详尽的讨论。现在只需要指出孔子自己对“政”与“礼”的定义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政是“正”,而礼则是“事之治也”(见《礼记》第二十八)。中国这个“礼”字是无法用英文中的一个字表示。在狭义上看,这个字的意思是“典礼”,也是“礼节”,但从广义上看,其含义只是“礼貌”;在最高的哲学意义上看,则是理想的社会秩序,万事万物各得其宜,所指尤其是合理中节的封建社会。如前所述,当时的封建社会正在崩溃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