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之耻,还是伤之痛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研究背景 第二部分
第5章 (28)
作者 : 龙迪


  “抱团”动机老敬当初决定“抱团”似乎公私兼顾,“私”的比重更大一些。他一方面向我表白:“为了孩子同舟共济”,“大伙信得着我,我推也推不掉”;另一方面却向我透露了自家算盘:“抱团不容易被击破”,六家分摊费用“自己就少拿点儿”,“我要是自己张罗,他们别人还得上我这打听”;更重要的是,“维护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和命运”,“一致对外,抗击社会攻击”。人就随流呗,也别说谁轻谁重……你得钱多就意味着你那孩子重,咱得钱少就意味着咱孩子轻。传出去谁家孩子重,待在这营子你就完了!俺们内部相互不能不团结。我强调,咱都是受害方,在孩子这个事情上,要(建立)攻守同盟。一旦社会方方面面中伤你家孩子,就是意味着伤害俺家孩子,俺们群起攻之,讨回公道。(老敬)心理不平衡不过,老敬在享受特权满足的同时,也常因“付出多,得到少”而感到“不公平”,特别是官司受挫时。我第二次离村前,老敬对我说:你看律师沟通净往这打电话。因为我是焦点,我得承担外界方方面面对我个人的看法和随之而来的压力。那外界认为,你是头儿,就你蹦跶得最欢。实际上说实在的,你打下官司来得到的钱还是最少的。别人谁领你的情?人家不显山不露水,名儿肃静儿的。人怕出名猪怕壮嘛!人出名就树大招风嘛!俺们平常到这块儿碰头研究、商讨、采访,都成了集散地了。你看电视台采访,在这个小范围内看那景就知道是谁家。这农村就这样!人家恨你啊!你上次没来之前俺家半午夜就死了一头大肥猪,六百多块钱,那下药儿的。谁给你考虑这个?他们能像我这样考虑这么多负担吗?(老敬)老敬还说,自己为联系律师误了自家水稻插秧,影响了产量;为官司“着急上火”得了尿道结石,而其他家长却没有任何表示。这事儿我能跟谁说去啊?你们别人能吗?我这么大岁数,跑前跑后地打电话告诉你们,你们有句话就行!(老敬)我第三次进村时,官司仍无进展。老敬斥责吴妈无心恋战,吴妈埋怨他“花这么多钱没办出事儿”,老敬常为六家之间的关系辗转反侧。

  有律师曾私下对老敬表示:你孙女程度最轻,应得赔偿不会多,官司胜诉分钱时给敬家补偿,因为老敬一直“保持联系”,“付出挺多”,“贡献比较大”。律师“会考虑”让敬家与其他家的“钱财都一样”,条件是老敬得把这个“有业绩”的案子留给律师。老敬“当时没往心里去”,事后一想,“(自己如果)不在乎钱就扔大了”。

  我问他有这么多委屈,为什么不对其他家长说,他的解释不外乎人情、面子与利益。有想法也不能从我嘴里直接说出来!我说出来没力度,没身份!

  真的说一声完全可以,但是主事儿还是俺家主要,他们家是次要的,也没有必要告诉他们这些事儿。说实在的,我不又多得罪一个人嘛!各方面树敌对我不利,没有价值,没有意义!

  你也不能推辞啊!你责无旁贷,没有选择啊!我从来个性就是这样。自己家的事儿不愿意让人帮我。我宁可付出多于回报,这样我心理平衡。一天老想着占别人的便宜,我不那样。然而,老敬也并非不说,而是把怨恨都发泄到家境最差的吴妈身上了(见第9章)。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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