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之耻,还是伤之痛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研究背景 第二部分
第5章 (8)
作者 : 龙迪


  老敬觉得自己“别无选择”,“给你一分你别嫌少,给你十块你也别乐,不给你也正常”。但眼见与教育局和解,利益不多却大丢面子,老敬便决定放弃小利,用赢得官司挽回脸面。在他看来,官司的结果决定了“群众反应”。胜诉,意味着国家“认可”、“有面子”,“群众”将给予道义支持。即使得钱不多,“有一俊也可以遮百丑”。而败诉,则意味着国家拒绝,说明自己无能,没面子,“群众”会极力贬损。我第三次进村时,老敬反复强调“俺不在乎多少钱”,并给其挽回脸面的意图及行动赋予了“公”的含义。通过法律程序,打出一分(钱)来也是光彩的,有面子,这说服力比较大:国家给撑腰,我理直气壮!多数人就会支持俺们:那是国家的政策,你们做得对!咱们腰杆就会直一点儿,心情能平稳一些。别人说:老敬到底把这官司打赢了,那对我心里是极大的安慰和快乐。俺不在乎多少钱,就是要一个公正合理的答案,俺们心里有个平衡……对社会上方方面面的人群也是一个解释。要不然的话,人家会说三道四……不管这个官司打的经济回报有多少,我们要打出质量……以后给相关职能部门一个触动,促进在乡里建立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老敬)然而,不支持的制度系统和不友善的乡村舆论却使敬家在挽回脸面、争取利益的过程中不断丢失着脸面和利益,进而被卷入“丢失-挽回-丢失”的恶性循环之中。指向家外系统的应对行动增加了敬家人的情绪张力,负面影响着家庭关系过程(详见本章第五节)。

  三、慕容:在家庭应对的边缘

  应对策略主要由家长决定,受害女孩始终处于决策的边缘。这是六家的共同特点,事件披露后13个月这种情况始终没有改变,敬家也不例外。

  披露之初,家长们“顾不上孩子”,只是聚到一起宣泄情绪、商量对策,却把受害女孩放在一边。此后,家长们所作的任何有关决定也从未问过孩子本人,家长认为“小孩不懂”,“没有独立思维能力”,担心与孩子讨论会强化其记忆和羞耻感。

  我在现场问慕容是否愿意打官司,她不假思索地反问道:“那愿不愿意能怎么整?”她说,家里所有决定“也不问我呀”,“太不讲理了”。可在对外行动上,她总是听从爷爷的指挥。比如,她后来不愿接受媒体采访,可每次“他(注:爷爷)让我去我就去”。在她看来,“自家人”与“别人家”之间有一条泾渭分明的界限,就好像“中国和日本”!

  不过,报案前后,家长们聚在敬家商量对策时并未刻意回避慕容。慕容是六名女孩中最先知道家长打算报案的。为防止老师“拿孩子做人质”,老敬嘱咐慕容:不能跟任何人走,如果在学校发生意外,就跟同学一起跑。慕容并不害怕。

  与其他家庭不同的是,敬家家长在披露过程中始终未对慕容表现出责备、拒绝等负面反应,慕容是最晚出现精神症状的。

  第四节创伤经验

  在六家中,敬家人最晚出现创伤反应,不过后来却随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严重。披露后,家庭的应对行动引起了一系列家内外连锁反应,强化了孩子及家长的创伤经验。

  一、慕容:持续的恐惧与不可遏止的愤怒

  慕容的精神症状出现最晚,消失最快。然而,不可遏止的愤怒情绪却破坏了亲子关系及同伴关系,维持并强化了她的创伤反应。

  (一)从“不在乎”到出现精神症状

  披露之初,慕容对此并“不在乎”,后经爷爷奶奶吓唬,开始出现多种精神症状。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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