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之耻,还是伤之痛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研究背景 第二部分
第5章 (4)
作者 : 龙迪


  “这件事俺们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第一次见面,老敬就开门见山地说。然而,事件披露后13个月,敬家却始终动员其他五家,采取指向家外的应对策略与行动,不惜借用媒体和法律手段“讨公道”、“要说法”,似乎借用国家权威“出气”并获得“经济补偿”比“名声”更重要。家外系统的反应促使敬家最终为“面子”而战。

  一、报案:“出气”与“人情”兼顾

  羞愤交加的家长们聚在一起,在“人情”与“公断”之间犹豫不决。谁都知道,“不光彩的事”一旦传出去,孩子的“名声”和家长的“脸面”都将毁于一旦。然而,家长们义愤填膺,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出气”及“名声/脸面”难以两全。其中,三家坚决要将侵犯者“绳之以法”,有的当即就要去打人,只有一家暗自希望与侵犯者“私了”。

  老敬也“气坏了”,觉得老师把孙女“教坏了”,“不给他整起来也他妈的不出气”。不过,他始终审时度势,盘算着怎样对自家更有利。

  他本人并不看重贞洁,认为只有“少数守旧的人才把贞洁看得至高无上”。但“人言可畏”,“咱们国家的风俗习惯比较看重这个东西”,若“名声”传出去,“呆在这营子你就完了”。

  不过,与侵犯者“私了”也并不能保住“名声”。乡村社会没有秘密,“你别说,他别说,最后还是会不知不觉地传到社会上去”。而“揍他一顿”,“出一口气”,有可能“打草惊蛇”,“让他跑了”。即使“最终给他杀了,给他打了”,也得不到实际的好处,反不如先报案再说。

  到哪里报案?如果到本地辖属的镇派出所,“这事就会很快在周围传开”,地方民警“可能会袒护侵犯者”。然而,直接到区刑警队报案,又担心“隔着锅台上炕”得罪镇派出所。俺们最终还是要搁这块儿生活嘛,受人家当地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管辖……俺们犯在他手里就麻烦了。(老敬)老敬最终说服大家到镇派出所报案,“把老师抓起来”。

  报案前一天晚上,老敬反复叮嘱家长们不要“打草惊蛇”,自己却在午夜悄悄拨通村支书家的电话,希望做个顺水人情,并为报案计划系上“安全带”。俺村支书的爱人本身就是学校的领导,我很有一种保她的思想……俺们毕竟得搁这儿待着,靠人家照应。俺们小农意识不就是损公肥私占点便宜嘛!……当时告诉她,你不能采取别的行动……如果那个犯罪嫌疑人打草惊蛇,我肯定拿你是问。(老敬)报案那天一早,住在柴胡营的五家家长聚在敬家准备启程时,镇中心小学校长和书记在村支书夫妇的陪同下,驱车赶到敬家,表示要给老师调换工作,暗示“私了”。家长们蹊跷学校怎会知道,只有老敬心知肚明。他一直以为这是“鲜为人知的秘密”,却不知自己后来无意中告诉了其他家长。家长们不满他与校方站在一起,但谁也不愿说出来得罪人。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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