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女人身体的看法,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狩猎社会。女人因拥有无法解释的“生殖魔力”及“经血魔力”而备受推崇,产生并维系着基本平等的两性关系,女人的地位甚至高于男人(潘绥铭,1995)。
随着农耕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女人的经血意味着生殖失败,如果没有男人的“种子”,女人将丧失“生殖魔力”。再加上出现了劳动私有化和财产婚姻制,因而逐渐形成了影响至今的“男根崇拜”的社会文化(潘绥铭,1995)。从商末到春秋战国,中国逐渐建立起农业生产的父权家族制,并形成了相应的道德伦理体系,建构出“男尊女卑”的性别文化。
《易经》曰,身体,乃是与天地同构的宇宙。男性,是由天、阳气、刚性结合而成的“乾道”,属于太阳;女性,是由地、阴气、柔性结合而成的“坤道”,属于太阴。虽然阴阳结合产生万物,合乎天地之道,但“乾”是造物的发动者,“坤”只是造物的形成者,因此,男性地位应该处于女性之上(潘绥铭,1995)。
道家及作为中国本土宗教的道教,将“身体”看作是男女通过性交,实现“合阴阳,延天命,通神明”的文化理想工具,强调个人养生和得道成仙。道家典籍只有“男”、“女”二字,极少提到“夫妻”和“婚姻”(潘绥铭,1995)。
《素女经》和《玄女经》中的男女身体主体性并不平等。作为上古黄帝身边的贴身侍女,素女和玄女具有无限的性能力,并深谙养生之道和房中秘诀。她们身体力行地向黄帝传授“采阴补阳”之法,教导其“多御少女,莫教泄精”。黄帝最终因御一千二百女而登天成仙,成为后世道教方士口中的典范。
在房中术中,女人不是具有主体性的个人。男人在性交中发动女人达到性高潮,为的是使女人身体保质保量地释放出供男体所“采”的“阴”(潘绥铭,1995)。《玉房秘考》认为与童男童女行房能驻颜养生,强调“夫男子欲得大益者……当御童女”,“御女多多益善”。这些观念使后世中国男人对“童身”、“童贞”产生几近病态的偏好,成为男人剥削、利用女人身体的借口(刘达临,1999)。
男人恐惧女人身体的生殖功能及性功能,在儒、道、佛鄙视女人的言论中可略见一斑。《论语》中“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名句,两千多年来一直影响着中国男性书生对女人的看法。在道家看来,女人根本不是人,而只是男性用于修道、成仙、炼丹的鼎器。佛家始终把女人看成是秽恶、卑下和罪孽的化身。古往今来流传的民间故事总是警示人们“女人是祸水”,似乎漂亮女人作为道德沦丧的象征,极大地威胁着男人以及男性主宰的父权社会秩序。因此,历代统治者都运用礼教和制度等手段,制定出一系列控制女人身体主体性的规范,以维持和强化父权家族制的社会秩序。
二、礼教:“夫权”和“父权”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女人从襁褓到坟墓始终都受男人控制、支配。父权社会塑造出来的恭顺谦卑、被动屈从的“理想女人”形象影响至今。从春秋战国开始,儒家以阴阳学说为基础,逐渐建立并完善了规限女人身体的伦理规范,包括女学和孝道。
(一)女学,夫权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