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职卢梭最早提出“母职”概念,认为母爱是女人与生俱来的本能,为人妻为人母是女人与生俱来的角色(Rossue,1979,P.365)。经过几个世纪的岁月变迁,“母职”作为一种社会建构,其内容不断更新,但期望“女人承担照顾家庭的全部责任”的意识形态却一脉相承。人们普遍认为,“照顾家庭”是女人天经地义的责任和“私事”。社会无视母亲担当照顾者所面临的挣扎与孤立,不断制造脱离现实生活处境的“全能母亲”神话(Carter,1999)。每当孩子或婚姻出现问题时,人们总是责备母亲,母亲本人也会因此内疚、自责,但却无人责怪缺席的父亲(Goldner,1985)。社会要求母亲“caring”(照料)的伦理,却常使母亲本人得不到应有的“caring”(Hooper,1992),这不能不说是对父权制度的绝妙讽刺!
性男人支配、压迫女人也体现在性方面。女人被看作是男人的私有财产,男人有权力以多种方式控制、破坏和侵犯女人身体的完整性。
女性主义让我们看到,父权制度中的家庭存在着男女权力的不平等。“母职”和“理想家庭”等主流意识形态将照顾、保护家人看作是母亲一人的责任,建构了“责备母亲”的文化生活实践。女性主义关注家内性别政治对家庭关系的影响,弥补了家庭系统理论的缺憾,提醒我们不能忽视家外社会文化系统对家庭关系过程的影响。
然而,是否所有的男人都压迫女人?是否所有的女人都被男人压迫?社会性别视角集中分析了性别权力不平等造成的家庭内部压迫与冲突,似乎将男人和女人分别看作是两个同质化群体,忽视了特定生活背景中的个体差异,忽视了两性之间情感连结和相互支持的正面经验,忽视了代际、年龄权力不平等对家庭关系的影响(Thorne,1987),忽视了支撑女人与家外同性联结的“姐妹情谊”,忽视了女人克服或超越父权压迫的可能性(Rosenblatt,1994)。
其次,女性主义虽然强调女性声音,但由于缺乏系统视角,在理解家庭问题时仍倾向于从个人直线因果逻辑责备男性家庭成员(Libow et al.,1984),限制了我们理解家庭整体处境。
最后,尽管权力不平等的两性关系普遍存在,但我们也要看到,上述有关家庭的性别论述是在当代西方文化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然而,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男人-女人权力关系和成人-儿童权力关系又是怎样影响家庭关系的呢?在下一节,我将从历史文化角度,专题讨论中国父权家族制度是如何通过规限女人身体,来建构不平等的性别及代别关系的。
四、家庭抗逆力视角(Family Resilience Perspective)
上述三种家庭创伤理论都着重考察了家庭运作的“阴暗面”,却忽视了家庭从逆境中复原的能力。20世纪90年代中期,“家庭抗逆力”(family resilience)概念开始出现在家庭研究的专业期刊上,提醒家庭研究者和家庭治疗师们关注家庭所具有的、抵制破坏性改变的力量(Hawley & DeHaan,1996;Walsh,1996,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