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之耻,还是伤之痛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研究背景 第一部分
第2章 文献回顾(18)
作者 : 龙迪


  家庭应激理论着重描述了家庭作为生命有机体的组织行为特征,试图从个人、家庭和社区三个层面探讨创伤事件影响家庭整体功能的动态历程。然而,该理论将家庭当作有独立性格的同质化实体,所提供的概念和语言并不能展现家庭内部的异质性和复杂性,特别是无法呈现具有不同价值观、思想、情感及行动的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影响的关系过程。而家庭系统理论却正好弥补了上述不足。

  二、家庭系统理论(Family Systems Theory)

  “system”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希腊文,意指“放在一起”。20世纪40年代,奥地利生物学家Ludwig von Bertalanffy结合系统思想和生物学概念,创立了大系统理论(general system theory),用于分析生命系统及社会系统。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家庭研究者及家庭治疗师便将大系统理论连同美国数学家Norbert Wiener提出的控制论(Cybernetics)引入到家庭工作及家庭研究领域,提出了众多版本的家庭系统理论(Ackerman,1984;Bateson et al.,1956;Jackson,1965;Kantor & Lehr,1975;Minuchin,1974;Watzlawick,1967),试图从系统角度理解个人问题及家庭问题。80年代中期以后,家庭系统理论受到女性主义、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和社会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onism)的批评,人们开始考虑更大的社会系统、社会文化及家庭成员个人意义对家庭系统的影响。家庭系统理论的核心思想包括以下六个方面(Rosenblatt,1994;Steinglass,1987):1家庭系统是由多个家庭成员及其相互关系构成的、相对开放的生态系统。

  2家庭内部根据代别、性别或功能的不同而组成更小的子系统(subsystems)。

  3在家庭规则(family rules)的统领下,家庭成员个人之间、家庭子系统之间、家庭与外部环境之间逐渐形成物理屏障和心理屏障,用以保护个人、子系统和家庭整体的完整性,保证家庭整体有效地执行功能,是为界限(boundaries)。

  4家庭成员之间反复出现的行为互动模式依据特定的规则,将家庭成员、子系统联系起来。家庭成员之间、子系统之间以循环因果的方式相互影响,构成家庭关系过程(family relational process)(Nichols and Schwartz,2004)。

  5家庭系统置身于更大的系统(the larger systems)中,包括社区、文化、经济和政治等,它是其中的子系统。家庭系统与大系统之间也以循环因果方式相互影响(ImberBlack,1988;Minuchin et al.1998)。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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