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五个理论模式的共同特点是,将受害者的种种“反常”行为放在多重创伤动力框架中理解,这样有助于理解受害者的多重心理需要,避免责备受害者。然而,由于未考虑受害者的生活处境及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我们仍难以全面理解儿童性侵犯创伤形成的过程机制,从而限制了我们去寻找切实的解决之道。
二、发展心理病理模式
90 年代,发展心理学家相继从“依恋理论框架”和“发展病理视角”去理解受害者的创伤经验,认为儿童性侵犯干扰了受害者的自我功能和社会功能的持续发展,从而导致心理病理的出现。
(一)依恋理论框架(Attachment Framework)
Alexander (1992)试图从依恋形成角度阐述乱伦受害者的创伤形成机制。父母一方之所以性侵犯自己的孩子,是因为他/她在童年形成的不安全依恋,削弱了其恰当满足自己及他人需要的能力。而另一方父母也无力阻止性侵犯发生,不能保护自己的孩子。受害者在此类家庭中遭受性侵犯,将形成多种亚型的不安全依恋,造成远期不良心理后果。比如,形成抵触型依恋(resistant attachment)的受害者容易反复受害,出现人际关系困难、过度警觉、焦虑、恐惧和边缘人格障碍;形成解组型依恋者(disorganized attachment)采用解离(dissociation)应对方式,出现PTSD症状、边缘人格障碍和多重人格障碍的风险较高;形成回避型依恋者(avoidant attachment)容易采取否认应对策略、避免回忆遭受性侵犯的经历、难以表达情绪、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的能力低下等(Alexander,1992)。
该理论框架强调,家内儿童性侵犯的家庭环境会使一家人形成不安全依恋,出现性侵犯关系,导致受害者成年后产生远期不良心理后果。不过,该理论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只将家庭看作是受害者形成心理病理的原因,却未考虑家庭特定的历史、家庭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是如何建构家庭特定的生活处境的,有责备家庭之嫌;第二,没有考虑家庭作为资源、支持及保护的一面;第三,没有将家外儿童性侵犯的情况考虑在内。
(二)发展心理病理视角(A Developmental Psychopathology
Perspective)
Cole & Putnam (1992)试图在个人成长历程的背景下,说明乱伦对于受害者的心理病理影响。他们认为受害者在人生发展的不同阶段遭受乱伦,将干扰其完成个人成长所必需的发展性转折及任务,破坏其发展自我功能及社会功能,表现为多种病理反应。
在婴幼儿阶段(2岁之前)遭受乱伦,将严重地破坏儿童的身体完整感、对成人的基本信任,以及对外部世界的控制感。
在学龄前阶段(2~5岁)遭受乱伦,将使受害儿童感到迷惑、内疚和羞耻,使他们以否认、解离等防御机制作为主要应对手段,并深刻、广泛地影响其成年后的人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