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以前,汉族人都留满发,不剪不剃。小孩生下后,头发任其自然生长,到读书的年龄,梳洗后挽结为髻,叫“束发受书”。古人认为剃头是不孝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至也”。张师傅学徒时,就有一位清末的老秀才,是他师傅的老主顾,每次剃头老秀才都要将自己的头发用纸包收好,说生前的头发、牙齿,死后要同殓同葬,以“还之父母”。在古人看来,头发如生命。“髡刑”是古代惩治罪犯的一种刑罚,说白了就是剃掉头发,也就是司马迁说的“剔发受辱”。三国时,曹操坐骑惊踏禾苗,撞上了“践苗者斩”的律令,不得不“割发权代首”,从今天看来,曹操真是刁滑得没有办法。长发易污秽散乱,梳洗不便,即便如此,古人也没有想到要把它剪短一些。大禹治水,公干多多,“沐其雨,栉疾风”,打理头发的方式也成了一段佳话;周公姬旦政务繁杂,洗头时常有人打扰,他不得不几次三番地握起头发接见客人,留下“一沐三握发”的美谈。
“束发而冠”传统的延续,被清政府以血海阻断了。1644年清问鼎中原,次年清世祖(顺治)颁布《剃发诏书》,诏曰:“向来剃发之制,不即令划一,姑听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乎,若不统一,终属二心。自发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为惜发争留,决不轻贷。”要求汉人依满族习俗剃发留辫,此令一行,天下哗然,这对既重夷夏之辨,又视孝为国本的汉人来说,真是天翻地覆,无数悲壮、惨烈的故事就此发生,“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岂止流血漂橹!
最早的剃头匠叫“待招”,不是手艺人,而是政府官员。清廷为了推行剃发令,组织了专业的剃发人员:从九品官职的兵丁环卫待招。政府给他们装备了专业工具——“剃头担子”:一头是个小火炉,上有铜盆,温着热水;另一头是小柜子,抽屉里放着理发工具。小柜子后板正中,一竿高挑,上挂“留发者斩头”的诏书,以示令出必行、抗剃者斩的威风。扁担上红下青,缠有皮条,是打人的刑杖。待招手持形似大镊子的铁制“唤头”,用小棍自下向上一拨,便发出“呛啷啷”的尖利声响,配合“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呐喊,壮胆助威;唤头还是对不服者夹耳朵的刑具。“待招”戴官帽、着官衣、穿官靴,每组三人,一人掌剃头刀,另两人抱鬼头刀执行剃头令。于城市搭建席棚,勒令行人入内剃头;在乡间挨家挨户清查,强剃众人头。 |